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 ,14:00—18: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办公地址:重庆市石柱县南宾街道干溪子路10号
联系电话:023-73332145
政府网站:http://cqszx.gov.cn/bm/xmzj/
(一)贯彻执行民政工作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地方标准;负责拟订民政工作规范性文件、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贯彻执行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三)贯彻执行社会救助政策、标准,负责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及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查、认定等工作。
(四)贯彻执行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限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标准,负责报县政府审核的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初审工作,负责县内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地名管理工作,负责县内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审核工作。
(五)负责婚姻登记工作,贯彻执行婚姻管理政策,推进婚俗改革。
(六)负责殡葬管理工作,贯彻执行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推进殡葬改革。
(七)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贯彻落实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负责对社会福利机构和养老机构服务进行监督、管理。
(八)贯彻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九)贯彻落实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残疾人福利制度。
(十)贯彻执行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落实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一)贯彻执行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受市民政局委托承担本县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民政领域行政执法,具体执法工作交由相关执法队伍承担,并以部门名义统一执法。
(十三)负责机关、直属单位和所主管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民政局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乡镇、领域、环节倾斜。
(十六)有关职责分工。
1. 与县卫生健康委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民政局负责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促进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贯彻执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法规、政策、标准,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等工作。县卫生健康委负责牵头组织协调实施重庆市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和规范,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2. 与县规划自然资源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民政局会同县规划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公布行政区划信息的石柱县行政区划图。
3. 县民政局有关基层治理、基层政权建设等职责划入县委社会工作部后,协助做好涉及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工作中需以政府名义出面的相关工作。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公文、机要、安全、保密、党内法规、信访稳定、档案、精神文明、财务管理、固定资产管理、车辆管理、后勤保障、会务、公务接待等工作;承担机关机构编制、干部人事、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承担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承担拟订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办公地址:重庆市石柱县南宾街道干溪子路10号2楼213办公室;联系电话:023-73332145)
(二)社会救助科
负责提出社会救助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统筹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负责拟订社会救助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实施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及对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进行管理;负责组织实施临时救助,承担社会救助基金申报工作;指导最低生活保障及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查认定工作。(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办公地址:重庆市石柱县南宾街道干溪子路10号2楼204办公室;联系电话:023-73326779、023-73333070)
(三)儿童和养老福利科
承担老年人、儿童、重度残疾人、贫困残疾人福利工作;承担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落实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承担高龄、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和孤儿生活补贴审核相关工作;指导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儿童福利等供养机构管理工作;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组织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宣传教育,执行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口状况、老龄事业发展的统计调查工作。(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办公地址:重庆市石柱县南宾街道干溪子路10号2楼205、209办公室;联系电话:023-73332095、023-73363114)
(四)区划地名和慈善事业促进科
承担行政区域界线管理、界桩保护、地名管理以及边际争议调处等工作;承担行政区划设立、命名、更名和撤销等初审工作;负责规范地名标志等工作;承担全县福利彩票管理相关工作;会同财政、审计和慈善机构推进捐赠款物的规范化管理,负责指导慈善协会工作。(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办公地址:重庆市石柱县南宾街道干溪子路10号2楼217办公室;联系电话:023-73332604)
(五)社会事务科(行政许可服务科)
承担民政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有关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负责县民政局主管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对行业特征不明显、不能纳入相关行业社会组织综合党委的全县性社会组织(含脱钩和直接登记)党建工作进行兜底管理;按规定审核社会组织会长(理事长)、副会长(副理事长)、秘书长等负责人人选;负责殡葬设施和公墓建设项目的规划、审核和报批工作;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指导婚姻登记机构和残疾人社会福利、殡葬服务、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相关工作;指导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工作;负责指导、监督民政领域行政执法工作;承担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审核相关工作;承担60年代精减退职职工生活救济和襄渝铁路建设伤残民兵、民工救济工作。(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办公地址:重庆市石柱县南宾街道干溪子路10号2楼205、210办公室;联系电话:023-73332095、023-73332332)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公文、机要、安全、保密、党内法规、信访稳定、档案、精神文明、财务管理、固定资产管理、车辆管理、后勤保障、会务、公务接待等工作;承担机关机构编制、干部人事、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承担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承担拟订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办公地址:重庆市石柱县南宾街道干溪子路10号2楼213办公室;联系电话:023-73332145)
(二)社会救助科
负责提出社会救助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统筹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负责拟订社会救助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实施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及对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进行管理;负责组织实施临时救助,承担社会救助基金申报工作;指导最低生活保障及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查认定工作。(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办公地址:重庆市石柱县南宾街道干溪子路10号2楼204办公室;联系电话:023-73326779、023-73333070)
(三)儿童和养老福利科
承担老年人、儿童、重度残疾人、贫困残疾人福利工作;承担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落实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承担高龄、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和孤儿生活补贴审核相关工作;指导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儿童福利等供养机构管理工作;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组织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宣传教育,执行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口状况、老龄事业发展的统计调查工作。(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办公地址:重庆市石柱县南宾街道干溪子路10号2楼205、209办公室;联系电话:023-73332095、023-73363114)
(四)区划地名和慈善事业促进科
承担行政区域界线管理、界桩保护、地名管理以及边际争议调处等工作;承担行政区划设立、命名、更名和撤销等初审工作;负责规范地名标志等工作;承担全县福利彩票管理相关工作;会同财政、审计和慈善机构推进捐赠款物的规范化管理,负责指导慈善协会工作。(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办公地址:重庆市石柱县南宾街道干溪子路10号2楼217办公室;联系电话:023-73332604)
(五)社会事务科(行政许可服务科)
承担民政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有关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负责县民政局主管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对行业特征不明显、不能纳入相关行业社会组织综合党委的全县性社会组织(含脱钩和直接登记)党建工作进行兜底管理;按规定审核社会组织会长(理事长)、副会长(副理事长)、秘书长等负责人人选;负责殡葬设施和公墓建设项目的规划、审核和报批工作;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指导婚姻登记机构和残疾人社会福利、殡葬服务、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相关工作;指导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工作;负责指导、监督民政领域行政执法工作;承担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审核相关工作;承担60年代精减退职职工生活救济和襄渝铁路建设伤残民兵、民工救济工作。(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办公地址:重庆市石柱县南宾街道干溪子路10号2楼205、210办公室;联系电话:023-73332095、023-73332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