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500240009135171B/2024-00004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石柱县民政局 [ 发文字号 ] 石民文〔2024〕6号
[ 标 题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民政局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 成文日期 ] 2024-01-17 [ 发布日期 ] 2024-01-17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民政局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3年我局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严格按照《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通知》(工作通知〔202338号)文件精神,认真履行民政行政职能,以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自律、守法诚信的法治民政为目标,不断夯实民政法制工作基础,强化依法行政意识,落实行政执法责任,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监督机制,着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结合我局实际,现将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1.开展多形式的活动,推进法治宣传。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利用宪法宣传周安全生产月宪法进社区惠民政策宣传月等时间节点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通过展牌展示、发放宣传资料、接受咨询等形式大力宣传相关政策法规,宣传《民法典》《殡葬管理条例》《地名管理条例》等内容,利用电视、广播、条幅等宣传媒介加强法规宣传力度,使党的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深入人心,从而赢得广大人民群众对民政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2. 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成立了县民政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做到知责明责,积极推动民政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重要讲话》为指导纲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自觉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坚持严格自律、率先垂范,带头学法、讲法。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党建、抓信访、抓法制、抓安全等,由分管领导协助落实,形成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有力的法制防线。

    (二)有序推进法治护航,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3.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救助水平”“大力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作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通过在全县各乡镇(街道)全面建立健全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充分发挥临时救助救急难作用。同时,县民政局将社区社会组织备案权限下放到各乡镇(街道),减少了社区社会组织注册流程,实现了让群众少跑路、让政策多跑路。积极培育社会组织,开展清理“僵尸型”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切实加强监管。截止目前,全县现有社会组织224个,其中社会团体135个、民办非企业单位89个,今年以来,审批成立社会团体6家,民办非企业2家,年检社会组织113家,清理注销“僵尸型”社会组织86家。

4.提升政务服务质效。深入开展互联网+政务服务,增强渝快办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服务功能,深化跨省通办功能。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将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纳入重点工作来抓,采取了有效措施,稳妥有序推进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为深入推进公共服务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进一步优化服务、方便群众。今年以来,会同县公安局、县卫生健康委加快推进公民婚育一件事一次办工作,实现了公民结婚登记、生育登记、户口婚姻状况变更、夫妻投靠户口迁移4个事项一站式办理、1个工作日内办结,至今共办理32件。办理跨省通办婚姻登记严格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群众可通过网上预约系统提前预约。今年共办理跨省通办婚姻登记2件,全市通办婚姻登记26件。

(三)严格规范行政决策体系,提升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

    5.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坚持执行法律顾问制度。通过法律顾问参与合同类文书审核、邀请法律顾问参与重大事项的决策和疑难信访户的相关问题的解答、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开展普法讲座等方式,进一步提高了民政法治化服务水平为局重要决策、行政行为、合同行为及其它法律事务,进行法律论证并提出法律意见。建立法律顾问经费保障机制,调动法律顾问工作积极性。

6.提升依法决策能力。每月利用职工会,培训有关民政业务的法律、法规知识。加强领导干部法治教育,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法治理论知识考试、旁听庭审等制度,探索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决策能力。

7.加强和改进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及时组织学习《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重庆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行政处罚法》等内容,并严格按照制度、程序、流程开展工作,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使用行政规范性文件数据库,优化动态公布和查询机制,强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落实法治政府年度报告制度,全面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切实加强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建设,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县司法局相关文件规定,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

(四)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优化调整行政执法方式

8.持续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目前有持证执法人员17人。执法人员业务素质是依法行政、规范执法的基本保障,局党组高度重视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和法治思维的培养,要求定期开展执法队伍法治教育培训工作,深化对民政执法工作的认识,推进民政领域规范执法,依法行政。每年开展法治教育培训,强化了执法队伍法治理念和法治思维,确保民政规范执法。

9.严格执法,改进行政执法方式。按照民政工作职责,年初制定民政执法检查计划,全覆盖对民政服务机构开展常规执法检查和专项检查。截至目前,殡葬事务中心集中排查全县殡葬机构8家,累计检查56次,排查出问题32起,整改32起,整改率100%。社会福利中心集中排查全县养老机构27家,累计检查111次,排查隐患141起,整改141起,整改率100%

10.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全面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优化全县统一行政处罚文书规范和文书模版,深化重点领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推动完善招投标、征地拆迁等行政执法程序规则。严格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扎实推动县级相关行政执法部门落实轻微违法免罚和初次违法慎罚制度。

(五)完善监督制约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运行规范透明高效

11.自觉接受监督。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监察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认真研究办理人大及其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政府工作提出的有关审议意见、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12.大力提升行政应诉实效。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信息共享、定期通报制度。持续强化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指导,督促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出尽出、出庭出声,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80%以上。

13.持续深化政务公开。严格落实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加强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推进社会救助领域信息公开、养老服务领域信息公开,推动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为持续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落细落地落实,我局政务信息在石柱人民政府官网部门动态里及时发布更新,不断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工作制度。

(六)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打造社会治理法治化格局

14.加强行政复议工作。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健全便捷高效、便民为民的行政复议服务体系。完善繁简分流、类案审理标准,建立审前、审中、审后全流程协调和信息共享机制。

15.优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印发《全县民政领域集中开展信访矛盾问题专项排查化解工作方案》,通过集中开展专项排查化解,全面深入摸排掌握当前民政领域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类信访矛盾,及时调处解决,超前防范应对,推动实现四个不发生工作目标(不发生规模性聚集、不发生涉访个人极端事件、不发生因信访问题引发舆情炒作、不发生信访接待场所安全案事件),确保矛盾问题不激化不上行,全力营造良好的社会稳定环境。扎实开展未成年人保护专项行动和养老院反诈行动。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普法力度宣传学习有待提高。开展民政政策法规集中宣传力度不够,缺少广泛有效的宣传。部分干部政策理论学习方面还缺乏主动性。

二是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有待提高。执法人员从思想认识上的紧迫感和深度不够,自觉履行各自工作职责的创新意识不强,在工作要求上,仅满足于做好工作,不被问责的层面,工作主动性欠差。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是进一步加大普法宣传力。努力通过民政干部、村(社区)干部加大普法宣传,促进民政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二是定期开展执法人员培训,提高执法人员执法水平。建立法律知识学习培训长效机制,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加强业务培训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真正学懂弄通,增强法制观念,提高执法队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执行工作任务中解决矛盾和问题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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