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民政局 关于2024年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履行情况的报告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民政局 

关于2024年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履行情况的报告


县委县政府:

根据《石柱县关于贯彻落实〈重庆市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工作通知〔20242号)要求,现将我局2024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履行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我局涉及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共三项。分别是依法开展与生态环境有关的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监督殡葬服务机构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开展生态环境领域志愿服务组织登记管理、信息系统注册以及服务记录等有关工作。截至目前,民政领域未发生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相关情况与生态环境有关的社会组织数量和志愿服务组织数量为零辖区内7家殡葬服务机构均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依法开展与生态环境有关的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严格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02016年修订)依法开展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截至目前,我县暂未登记与生态环境有关的社会组织。

(二)监督殡葬服务机构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要求在县域7家殡葬服务机构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并与县民政局签订了禁燃目标责任书,丧属与殡葬机构签订禁燃禁放承诺书,确保了治丧过程不对当地空气造成污染,污水排放统一接入污水排放管网。同时,通过近几年的殡葬改革推动,清明、春节祭祀基本实现了鲜花代纸钱、丝带寄哀思的新风尚祭祀格局,不存在对环境有污染。待石柱县火化殡仪馆竣工后,其尾气排放将经过环保部门检测达标后方可投入运营。

(三)严格按照社会组织条例相关规定开展生态环境领域志愿服务组织登记管理、信息系统注册以及服务记录等有关工作。截至目前,我县暂登记与生态环境领域有关的志愿服务组织。

三、存在问题

(一)工作人员对环境污染识别专业性不强。由于我县殡葬领域工作人员未接受过环境污染专业培训,对环境污染识别能力有限,不能将环境污染消除在萌芽状态,只有污染源达到一定程度时才能识别,造成很大的人力、财力的浪费。

(二)生态环境领域社会组织培育力度不够。未能与生态环境部门工作开展形成合力,导致我县目前未培育出生态环境领域社会组织。

四、下步打算

(一)持续营造文明低碳环保祭扫宣传舆论氛围。严格执行禁燃禁放政策,推行文明祭祀风尚,加强正反面典型宣传和曝光力度,大力弘扬移风易俗,破除封建迷信,践行厚养薄葬,文明办理丧事。

(二)持续加强生态环境领域社会组织培育。协同环境保护部门加大对社会组织登记宣传引导,鼓励环保人士成立生态环境相关的社会组织,提高公众对环保社会组织的认识。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民政局

202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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