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年检工作
日期:2025-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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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年检工作
县民政局下发《关于开展县级社会组织2024年度检查工作通知》《关于开展县级民办非企业单位2024年度检查工作通知》,对全县性社会组织年检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今年参加社会组织年检的对象为2024年6月30日前在县民政局登记的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2024年6月30日前在县民政局登记的社会团体。年检时间自2024年3月12日起至6月30日,由参检单位登录重庆市民政局公众信息网进行填报,于4月15日前提交登记机关预审。实行“双重管理”的,预审通过后系统自动推送给业务主管单位初审,业务主管单位于4月15日前完成初审,参检单位6月30日前完成年检全部附件材料报送。
为确保年检工作取得实效,我局严格落实双重管理体制,完善业务主管单位前置审查,对未按时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函告主管单位督查办理。强化年检效果,将社会组织内部建设、党建、财务、业务活动等作为检查重点,结合社会组织日常工作,客观、公正地作出年检结论。对存在问题不主动不及时整改的社会组织,将依法给予相应行政处罚并将其列入活动异常名录或违法失信名单。 (通讯员:谭先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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