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的那些事

什么是政府信息公开呢?怎么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呢?


一、什么是“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及时、准确地公开发布。管理职能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及发布。

小提示:

1.政府信息要有一定的载体,比如文件、电子数据等;

2.政府信息应是事先存在的,不是需要加工、制作的。若需由相关部门“加工、汇总”,则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范畴。

二、哪些政府信息可以公开?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条规定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应当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另外该条例第十四条至十六条以及第三十七条规定了一些不予公开的情形,这说明了政府信息除有上述不予公开的情形外,原则上应予公开,除非法律明确规定不予公开。


小提示:

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1.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

2.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3.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但经同意或者为了公共利益除外的政府信息(例如可以公开保障性住房申请人的人均收入等必要申请信息);

4.内部事务信息(例如内部请示等)、过程性信息(一旦公开影响决策)和行政执法案卷信息。

三、政府信息公开有哪些方式?



信息公开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

对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应当主动公开。如下图例:



另外,《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还规定了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发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和经济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的,应当发布准确的政府信息予以澄清。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证据证明行政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要求行政机关更正


小提示:主动公开的信息可以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或者其他互联网政务媒体、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获取。



除此之外,我们还可以申请政府信息公开

四、如何申请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二)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三)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提交的方式可以是当面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提交;邮寄互联网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传真等。


小提示:涉及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等专业领域具体案件的政府信息公开建议聘请专业律师代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哟!



五、多久能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答复?



答复期限:

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

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六、行政机关不依法公开政府信息怎么办?

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

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小提示:在实践中,某些行政机关在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久拖不决,申请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将依法确认行政机关行政行为违法或依法责令行政机关限期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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