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县民政局积极开展 “救在身边”实践活动(二)
日期:2021-09-23
大 中 小
一是扎实推进社会救助保障标准调整。严格落实《重庆市民政局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提高城乡低保等社会救助保障标准的通知》(渝民〔2021〕143号)文件要求,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636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515元,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827元。
二是加强救助资金规范管理高效使用。严格执行《重庆市加强社会救助资金监管工作方案》(渝民发〔2020〕5号),切实加强社会救助资金全流程监管,提升社会救助资金使用效益。今年全县累计发放低保金6167.82万元,特困供养金926万,临时救助金230.28万元。
三是加强社会救助信息共享资源共用。完善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在与市民政局数据对接的基础上,协同全县14个部门和33个乡镇构建高效、有序、便捷的社会救助工作格局,进一步加强救助制度衔接和资源整合,畅通社会救助申请渠道,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救助合理”。(通讯员:陈怡浔)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