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民政局细化服务全力保障流浪乞讨人员权益

一是强化日常管理。建立县、乡镇(街道)、村居“三级联动”机制,设立33个救助服务点,充分发挥乡镇(街道)、村社区干部的作用。畅通县救助站24小时求助电话,救助车辆24小时备勤,切实织牢救助对象生命健康安全网。

二是细化救助措施。协调公安、城管等相关部门,对街面、车站、桥梁涵洞、公园等场所开展重点巡查24次。组建专门队伍,累计开展街面巡查151次,救助流浪乞讨人员68人,其中未成年人1人,劝导劝离救助街面流浪乞讨人员79人,护送返乡5人次,发放车船费7500余元。三是提升服务质量。投入专项救助管理资金51万元用于各类应急物资储备及日常专项救助工作,保障了救助管理工作零失误。完善站内设施设备、细化救助服务流程,常态化开展安全检查,累计检查28次,发现隐患2个,整改销号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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