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民政局“三个新”筑牢城乡社区治理基石
日期:2021-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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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强化城乡“新效能”,按照明确权责、方便居民的原则,精简35项社区证明事项,保留有法律法规依据且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10项证明事项,2020年城乡社区开具证明较2019年同步下降22.85%,基层减负效果明显。二是优化基层“新服务”,依法有序完成242个村(社区)换届选举,积极稳妥推进“一肩挑”和村(社区)两位成员交叉任职。新建或改扩建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72个,打造社区治理平台9个,进一步拓展“协商共治”渠道,基层群众自治充满活力。三是做好区划地名“新维护”,深入贯彻《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及其实施办法,加强地名文化建设和遗产保护,2021年以来,稳妥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1处,排查处置行政区域界线纠纷隐患1次,保持边界地区和谐稳定。(信息员:谭玲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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