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脱贫攻坚 强化兜底保障 切实发挥脱贫攻坚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作用
开展脱贫攻坚总攻以来,我局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在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座谈会上重要讲话和亲临石柱视察调研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脱贫攻坚各项决策部署,围绕“精准扶贫、全面小康”的奋斗目标,始终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不断加强民政工作与扶贫工作的有效衔接,扎实开展社会救助兜底脱贫专项行动,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作用,为持续提升脱贫攻坚质量发挥民政部门应有的作用。
一、筑牢“三重保障”,打好工作基础。一是强化组织保障。为切实履行“两不愁”保障指挥部职能职责,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和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人人有责任、事事有人抓、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二是强化政策保障。制定《社会救助兜底脱贫专项行动方案》,印发《县民政局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工作方案》、《关于在乡镇(街道)建立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的通知》等文件,确保兜底保障政策支撑有力。三是强化制度保障。建立常态化摸排制度,组织33个乡镇、街道切实履行好属地主体职责,全力做好辖区兜底保障脱贫工作,对全县未脱贫户、监测户、边缘户进行常态化摸排走访,开展动态监测,并建立台账,及时将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按规定程序纳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快保,保障其基本生活。截至12月,已将3101户6091名建档立卡贫困户纳入低保兜底,月发放低保金235.27万元。
二、抓实“三项措施”,强化精准施策。一是依规保障性兜底。对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就业帮扶脱贫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按规定实行社会救助政策保障性兜底,全年纳入低保兜底、特困供养的贫困户6306人。二是实施分户计算。对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采取与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分户计算的方式,将符合条件的对象纳入农村低保,全年按照“单人户”纳入农村低保兜底保障41人。三是开展集中照护。设立全县失能特困人员集中照护中心,本着自愿原则将23名失能特困人员纳入集中专业照护。
三、夯实“三个建设”,提升脱贫质量。一是加快民政基础设施建设。实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改造提升工程,推进敬老院“三改”工程,强化护理型床位的设置和改造,提高收住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的服务能力。全年,改扩建便民服务中心6个,建设养老服务中心7个和养老服务站10个,完成敬老院“三改”11个,建成“市级健康养老示范基地”。二是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建设。选优配强242个村(居)委“带头人”,创新推出乡村治理“贵和工作法”、乡风文明积分激励制度并得到市上肯定,中益乡华溪村被评为“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三是加强扶贫干部作风建设。坚持“责任倒逼、专项治理、领导带头、典型示范”多向发力,严格落实驻村干部“三在村”制度,大力发扬“敢吃黄连苦,不怕辣椒辣”的脱贫攻坚精神。
四、推行“三大机制”,确保常治长效。一是建立动态监测机制。实施“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动态监测,明确“1353”动态监测流程,即每月底开展1次监测、疑似问题乡镇3日内入户核实、无法解决的次月5日前上报指挥部、指挥部3日内形成整改方案,重点对未脱贫户、返贫风险户、临界对象户“一户一策”开展动态监测,确保突出问题随查随改、常治长效。二是实行低保渐退机制。对纳入农村低保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因家庭收入发生变化,家庭月人均收入超过低保标准但低于2倍低保标准的,给予6个月的渐退期。三是健全主动发现机制。建立县、乡、村“三级联动”主动发现机制,采取入户走访、群众会、院坝会、“微访谈”等形式收集“眼球”贫困信息,确保发现及时、救助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