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县民政局“三坚持”提升救助管理服务质量
日期:2020-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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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坚持定期巡查。坚持每周开展街面巡查5次,每月开展协同巡查1次。重点加大对车站、商业区、公园等场所的巡查力度,确保街面流浪乞讨人员受助及时。今年累计开展街面巡查275次,站外救助13人次。二是坚持联动救助。建立县、乡镇(街道) 、村(居)“三级”的救助体系,加强与公安、财政、卫生、司法、教育、乡镇政府等部门的联系,搞好协调配合,联动救助,做到发现一例、救助一例、安置返乡一例。三是坚持社会参与。广泛宣传,营造氛围,鼓励、支持社会参与,充分整合社会资源,加强沟通、抚慰、教育,让求助人员树立自尊、自立、自强的价值观,树立摆脱困境、融入社会的自信,增强求助对象的生活能力。
(县民政局 谭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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