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民政“四强化”加快推进殡葬改革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县级相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街道)成立推进移风易俗、节俭治丧工作相应的组织机构,形成分级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

二是强化职能职责。严格落实属地属事责任,县纪委监委机关、县委宣传部负责引导规范治丧行为,推进殡葬移风易俗;县民政局负责强化殡葬监管,推进殡葬执法、劝导工作;各乡镇街道负责属地殡葬整治工作。组建县公安局、民政局、规资局、农委等有关部门为成员的联合执法大队,开展大墓、“活人墓”整治工作,形成齐抓共管、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

三是强化执法监管。进一步加大殡葬机构收费监管力度,严格监管殡葬设施收费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坚决打击殡葬行业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中的乱象,坚决杜绝乱收费、强制消费和捆绑消费。进一步加大殡葬市场整治力度,坚决查处虚假宣传、以次充好、强制消费、价格欺诈、非法运输尸体等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让群众放心消费。

四是强化督促检查。加强对殡葬改革和倡导节俭治丧工作的督促检查,建立“月报告、季通报”制度,及时通报工作开展情况,对工作履职不到位的按照有关程序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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