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林业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发布《石柱土家族自治林业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个部分,统计时间为202311日至202312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县林业局门户网站2023年度累计公开各类信息307条,其中部门动态173法定主动公开内容134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3年,县林业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的信息,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县林业局门户网站拟公开政府信息,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严把政治关、法律关、保密关、程序关、时效关,建立信息发布台账,确保拟公开政府信息内容表述准确、公开时机得当,确保该公开的信息公开到位,不该公开的信息绝不公开。及时更新门户网站部门动态和首页轮播图。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始终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政府网站的首要位置,贯彻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网络安全责任制,进一步加强全局网站的常态化监管,定期开展不良信息及错别字、错链接清查,2023年县林业局门户网站信息错敏字逐月减少。严格执行信息先审后发制度,在确保内容及时更新的同时,更加注重信息质量,从政务公开、互动交流、办事服务等方面推动网站融合发展。进一步规范县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做到名称统一、格式统一。

(五)制度建设及监督保障情况。完善常态化通报机制,根据全县政务公开工作考评结果、政府网站绩效评估考核结果、县政府季度抽查情况通报,明确责任分工,抓好工作落实。全年未出现因更新不及时发生扣分现象,全年未出现负面通报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75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4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政策解读上还存在差距,二是政府信息公开队伍有待加强。

(二)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对林业领域的政策争取用视频、图解、文字相结合的解读方式,提升社会公众对政策的理解。二是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增加专(兼)职人员,加强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素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标准,2023年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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