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财政局 关于转发《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更新调整<重庆市市级 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通知》的通知(沿用)
日期:2023-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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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财政局
关于转发《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更新调整<重庆市市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通知》的通知
(石财〔2022〕357号)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级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力推广政府购买服务的改革部署,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部长令第102号)、《财政部关于做好2022年政府购买服务改革重点工作的通知》(财综〔2022〕51号)、《重庆市人民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购买服务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府办发〔2014〕159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推进我县政府购买服务管理的规范化,精细化,现将《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更新调整<重庆市市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通知》(渝财综〔2022〕2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重庆市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财政局
2022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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