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5002400091352434/2025-00020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体裁分类 ] 财政
[ 发布机构 ] 石柱县林业局 [ 发文字号 ]
[ 标 题 ] 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林业局2024年度决算说明
[ 成文日期 ] 2025-10-15 [ 发布日期 ] 2025-10-15

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林业局2024年度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政策、标准,拟订有关规范性文件。

2、负责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等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和预测预报工作;开展退耕还林还草工作;承担古树名木保护有关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

3、负责森林、草原和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石漠化资源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组织实施并监督执行全县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林地管理,拟订全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公益林划定、申报和保护管理有关工作;监督管理国有森林资源;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全县湿地保护规划,贯彻执行相关市级标准,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4、负责监督管理石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石漠化

调查,拟订石漠化防治、石漠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贯彻执行相关地方标准,监督管理石漠化土地的开发利用。

5、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拟订及调整县级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

6、负责各类自然保护地的监督管理;拟订全县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贯彻执行相关市级标准;组织开展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负责全县国家级自然保护地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监督指导其他自然保护地的管理工作;负责风景名胜区和地质公园、森林公园、湿地公园、自然遗产等自然公园的监督管理。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7、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发展工作;贯彻落实农村林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有关工作。

8、贯彻执行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贯彻执行相关林业产业市级标准;负责林产品质量监督;负责生态扶贫相关工作;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9、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承担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相关工作,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子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子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10、负责开展林业和草原领域的相关行政执法工作,具体交由相关行政执法队伍承担,并以部门名义统一执法。

11、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贯彻执行相关防护标准;组织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承担森林、草原火灾预防预警监测的相应工作;组织开展森林和草原防火宣传教育、督促检查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和草原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做好林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12、负责监督管理林业、草原及其生态保护县级以上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草原、湿地和石漠化防治预算内投资、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照规定权限,审核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组织实施林业、草原、湿地和石漠化防治生态补偿工作。

13、负责开展林业和草原科研、新技术推广应用等工作;负责林业、草原、湿地和石漠化防治的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指导全县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负责林业区域协作、对口支援等工作。

14、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林业局内设7个机构处室,分别是办公室、规划财务科、生态修复科、森林资源管理科、产业科、行政许可服务科、自然保护地管理科。

1、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关党务、政务、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宣传、安全、保密、信息化建设、爱国卫生、精神文明、群团、信访、综合治理、档案和后勤等工作;牵头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等工作;承担林业生态文化和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2、规划财务科。负责拟订林业、草原、湿地和石漠化防治的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提出林业、草原、湿地和石漠化防治预算内投资、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照规定权限,审核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组织实施林业、草原、湿地和石漠化防治生态补偿工作;负责行业统计、审计稽查、机关财务核算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所属单位计划财务监督管理工作。

3、生态修复科(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县退耕还林办公室)。负责拟订林业和草原生态修复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森林、草原、湿地和石漠化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工作;负责拟订石漠化防治、石漠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承担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承担林木种子种苗、草种的管理工作;监督管理林木种子种苗、草种质量和生产经营行为;承担种质资源普查、收集、评价和利用相关工作;负责组织、指导、检查全民义务植树相关工作;负责组织开展退耕还林还草工作;负责开展林业和草原科研、新技术推广应用等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和预测预报;承担石柱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4、森林资源管理科(县天然林保护办公室)。承担林地、草原相关管理工作,拟订全县林地、草原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发展的政策措施,承担全县森林采伐限额的编制工作;承担林木凭证采伐、运输管理工作;承担森林经营管理和天然林资源保护工作;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承担国有林场的国有资源以及草原资源的发展和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监督森林资源的使用情况;指导生态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有关工作。

5、承担涉及林业、草原改革发展相关工作;贯彻落实农村林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贯彻执行林业、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负责拟订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贯彻执行相关林业产业市级标准;承担林产品质量监督工作;承担林业、草原、湿地和石漠化防治的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承担林业区域协作、对口支援、招商引资等工作。

6、行政许可服务科(政策法规科)。负责提出全县林业、草原、湿地、石漠化防治等生态建设的综合性政策建议;负责办理林业行政许可服务事项;组织协调指导相关行政服务事项的办理及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负责监督林业和草原领域的相关行政执法工作;承担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赔偿等有关工作;组织开展相关普法宣传教育和法律咨询服务;承担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

7、自然保护地管理科(森林火灾预防与安全生产科)。承担全县各类自然保护地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工作,监督指导各类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开展自然保护地的管理工作;监督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和生物多样性的保护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贯彻执行相关防护标准;组织开展森林和草原防火巡护、宣传教育、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督促检查等工作;承担森林和草原火灾预防预警监测的工作;负责林业行业的安全生产及防灾减灾工作。

8、机关党支部。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党群工作。

二、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4698.06万元。收、支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10925.26万元,下降42.6%,主要原因1.本年比上年少拨付非国有林生态保护补偿支出1634万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3262万元,重庆石柱藤子沟国家湿地公园保护与修复项目2000万元,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现金补助1684万元,千野草场退化草地植被恢复与改良项目支出1300万元渝东南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生态修复项目328.22万元;防火检查站风貌改造项目18万元;黄花场小堰沟防火检查站维护项目8.94万元;义务植树苗木费15.61万元。

2.本年比上年少拨付抚恤22万元,退休健康休养费12万元,准备期职业年金77万元事业退休费14.8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费用48.95万元

1.收入情况。2024年度收入合计14698.06万元,2023年度相比,减少10925.26万元,下降42.6%,主要原因是1.本年比上年少拨付非国有林生态保护补偿支出1634万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3262万元,重庆石柱藤子沟国家湿地公园保护与修复项目2000万元,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现金补助1684万元,千野草场退化草地植被恢复与改良项目支出1300万元渝东南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生态修复项目328.22万元;防火检查站风貌改造项目18万元;黄花场小堰沟防火检查站维护项目8.94万元;义务植树苗木费15.61万元。2.本年比上年少拨付抚恤22元,退休健康休养费12元,准备期职业年金77万元事业退休费14.8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费用48.95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698.06万元,占1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度支出合计14698.06万元,2023年度相比,减少10925.26万元,下降42.6%,主要原因是1.本年比上年少拨付非国有林生态保护补偿支出1634万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3262万元,重庆石柱藤子沟国家湿地公园保护与修复项目2000万元,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现金补助1684万元,千野草场退化草地植被恢复与改良项目支出1300万元渝东南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生态修复项目328.22万元;防火检查站风貌改造项目18万元;黄花场小堰沟防火检查站维护项目8.94万元;义务植树苗木费15.61万元。

2.本年比上年少拨付抚恤金22万元,退休健康休养费12万元,准备期职业年金77万元事业退休费14.8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费用48.95万元

其中:基本支出2540.75万元,占17.3%;项目支出12157.31万元,占82.7%;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3. 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4698.06万元。与2023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0925.26万元,下降42.6%。主要原因是1.本年比上年少拨付非国有林生态保护补偿支出1634万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3262万元,重庆石柱藤子沟国家湿地公园保护与修复项目2000万元,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现金补助1684万元,千野草场退化草地植被恢复与改良项目支出1300万元渝东南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生态修复项目328.22万元;防火检查站风貌改造项目18万元;黄花场小堰沟防火检查站维护项目8.94万元;义务植树苗木费15.61万元。2.本年比上年少拨付抚恤金22万元,退休健康休养费12万元,准备期职业年金77万元事业退休费14.8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费用48.95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698.06万元,2023年度相比,减少7625.26万元,下降34.2%。主要原因是1.本年比上年少拨付非国有林生态保护补偿支出1634万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3262万元,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现金补助1684万元渝东南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生态修复项目328.22万元;防火检查站风貌改造项目18万元;黄花场小堰沟防火检查站维护项目8.94万元;义务植树苗木费15.61万元。2.本年比上年少拨付抚恤金22万元,退休健康休养费12万元,准备期职业年金7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2376.58万元,下降60.4%。主要原因1.2024年年底财政紧张,收回了财政资金6703万元;2.2024年项目支出减少,剩余资金9261万元;3.东南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生态修复项目预算减少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698.06万元,2023年度相比,减少7625.26万元,下降34.2%。主要原因是1.本年比上年少拨付非国有林生态保护补偿支出1634万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3262万元,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现金补助1684万元渝东南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生态修复项目328.22万元;防火检查站风貌改造项目18万元;黄花场小堰沟防火检查站维护项目8.94万元;义务植树苗木费15.61万元。2.本年比上年少拨付抚恤金22万元,退休健康休养费12万元,准备期职业年金7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2376.58万元,下降60.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2376.58万元,下降60.4%。主要原因是1.2024年年底财政紧张,收回了财政资金6703万元;2.2024年项目支出减少,剩余资金9261万元;3.东南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生态修复项目预算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途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22万元,占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22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1.新增退休支部建设2.县组织部在2024年6月和7月预算了我局退休干部活动相关经费2.84万元,驻乡驻村工作队乡镇工作补助经费2.4万元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34.48万元,占1.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00.00万元,下降56.1%,主要原因是藤子沟国家湿地公园保护展示设施项目资金被收回300万元。

3)社会保障就业支出516.65万元,占3.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0.04万元,增长18.3%,主要原因是1.由于人员减少,财政收回预算3.60万元,2.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增加和新增死亡抚恤金。

4)卫生健康支出131.11万元,占0.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1万元,下降0.8%,主要原因是财政预算追减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5)节能环保支出3302.32万元,占22.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596.26万元,下降74.4%,主要原因是1.本年项目支出减少,年底结转资金1836万元;2.财政收回资金778万元,3.节能环保支出中渝东南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生态修复项目按照工程完工进度进行支付

6)城乡社区支出80.00万元,占0.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0.00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新增岩口管护用房建设项目。

7)农林水支出9272.84万元,占63.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792.29万元,下降51.4%,主要原因是1.本年项目支出减少,年底结转资金4258万元;2.财政收回资金5938.64万元;3.新增林业保障性苗圃灾后恢复建设等项目。

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048.15万元,占7.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848.85万元,下降73.1%,主要原因是1.石柱西沱镇—王场镇森林质量精准提升等项目支出减少,年底结转资金1048万元;2.石柱逍遥半岛片区湿地保护与修复由于项目暂停,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财政将项目资金1800.85万元调剂到其他单位使用。

9住房保障支出106.30万元,占0.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32万元,下降3.9%,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财政追减项目资金1.53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540.75万元。

其中:

人员经费2192.65万元,2023年度相比,减少533.49万元,下降19.6%,主要原因1.本年比上年少拨付抚恤金22万元,退休健康休养费12万元,准备期职业年金77万元2.原林业行政执法支队人员因机构改革调整到了农委,导致人员经费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退休人员生活补贴和健康休养费、遗属生活补贴等

公用经费348.11万元,2023年度相比,减少87.26万元,下降20.0%,主要原因是原林业行政执法支队人员因机构改革调整到了农委,导致公用经费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其他交通费用、工会经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0.00万元,2023年度相比,减少3300.00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本年比上年减少专项债券石柱县千野草场退化草地植被恢复与改良项目支出1300万元,重庆石柱藤子沟国家湿地公园保护与修复项目2000万元。本年支出0.00万元,2023年度相比,减少3300.00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本年比上年减少专项债券石柱县千野草场退化草地植被恢复与改良项目支出1300万元,重庆石柱藤子沟国家湿地公园保护与修复项目2000万元。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2.3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59万元,下降36.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严格按照预算编制全年控制公务用车支出,减少不必要的公车出行,出差提倡乘坐公共交通,因工作下乡等由办公室统一调配,合理整合公车资源,分批次分地方安排车辆下乡。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12万元,下降8.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严格按照预算编制全年控制公务用车支出,减少不必要的公车出行,出差提倡乘坐公共交通,因工作下乡等由办公室统一调配,合理整合公车资源,分批次分地方安排车辆下乡。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0.47万元,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财政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43万元,下降23.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严格按照预算编制全年控制公务用车支出,减少不必要的公车出行,出差提倡乘坐公共交通,因工作下乡等由办公室统一调配,合理整合公车资源,分批次分地方安排车辆下乡。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29万元,下降1.4%,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厉行节约,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

公务接待费1.8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级部门检查、督查和项目审查、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16万元,下降76.7%,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务接待,厉行节约。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83万元,下降49.5%,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4辆;国内公务接待49批次285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4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65.57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1.46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培训费和差旅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1.33万元,2023年度相比,减少0.09万元,下降6.3%,主要原因是上年度由于森林火情严重多次召开森林防灭火工作指导会议,导致上年会议费较本年增加。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88万元,2023年度相比,增加0.44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今年多开展2024年度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费。本年度差旅费支出294.24万元,2023年度相比,增加69.68万元,增长31.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高温连晴气候天数增加,森林防火任务加重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1.2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73.41万元,下降50.7%,主要原因是原林业行政执法支队人员因机构改革调整到了农委,导致机关运行经费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4辆、执法执勤用车7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8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8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38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2.5%,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3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2.5 %。主要用于采购电脑、打印机、碎纸机、复印纸等办公用品。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部门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对部门整体和6个一级项目、79个二级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资金12157.74万。

(二)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我部门对专业森林消防队运行经费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拨款项目资金180万元,评价得分100分,评价等次为优;对森林保险(商品林)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拨款项目资金6.94万元,评价得分100分,评价等次为优。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市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单位开展绩效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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