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5001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林业局本级2023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政策、标准,拟订有关规范性文件。
2、负责监督管理石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石漠化调查,拟订石漠化防治、石漠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贯彻执行相关地方标准,监督管理石漠化土地的开发利用。
3、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发展工作;贯彻落实农村林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有关工作。
4、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贯彻执行相关防护标准;组织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承担森林、草原火灾预防预警监测的相应工作;组织开展森林和草原防火宣传教育、督促检查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和草原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做好林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5、负责监督管理林业、草原及其生态保护县级以上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草原、湿地和石漠化防治预算内投资、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照规定权限,审核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组织实施林业、草原、湿地和石漠化防治生态补偿工作。
6、负责开展林业和草原科研、新技术推广应用等工作;负责林业、草原、湿地和石漠化防治的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指导全县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负责林业区域协作、对口支援等工作。
7、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林业局本级内设6个机构处室,分别是办公室、规划财务科、生态修复科、森林资源管理科、产业科、行政许可服务科。
二、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19197.48万元,支出总计19197.48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786.38万元,增长199.44%,主要原因是本年比上年多拨付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共计3512万元、退耕还林多拨付2000万元、藤子沟国家湿地公园保护展示设施1000万元、石柱县千野草场退化草场植被恢复与改良3100万元、重庆石柱藤子沟国家湿地公园保护与修复项目2000万元、石柱西沱镇—王场镇森林质量精准提升项目762万元。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19197.4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786.38万元,增长199.44%,主要原因是本年比上年多拨付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共计3512万元、退耕还林多拨付2000万元、藤子沟国家湿地公园保护展示设施1000万元、石柱县千野草场退化草场植被恢复与改良3100万元、重庆石柱藤子沟国家湿地公园保护与修复项目2000万元、石柱西沱镇—王场镇森林质量精准提升项目762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197.48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19197.4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786.38万元,增长199.44%,主要原因是本年比上年多拨付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共计3512万元、退耕还林多拨付2000万元、藤子沟国家湿地公园保护展示设施1000万元、石柱县千野草场退化草场植被恢复与改良3100万元、重庆石柱藤子沟国家湿地公园保护与修复项目2000万元、石柱西沱镇—王场镇森林质量精准提升项目762万元。
其中:基本支出453.38万元,占2.36%;项目支出18744.10万元,占97.64%;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9197.48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2786.38万元,增长199.44%。主要原因是本年比上年多拨付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共计3512万元、退耕还林多拨付2000万元、藤子沟国家湿地公园保护展示设施1000万元、石柱县千野草场退化草场植被恢复与改良3100万元、重庆石柱藤子沟国家湿地公园保护与修复项目2000万元、石柱西沱镇—王场镇森林质量精准提升项目762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897.4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486.38万元,增长260.40%。主要原因是本年比上年多拨付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共计3512万元、退耕还林多拨付2000万元、藤子沟国家湿地公园保护展示设施1000万元、石柱县千野草场退化草场植被恢复与改良1800万元、重庆石柱藤子沟国家湿地公园保护与修复项目2000万元、石柱西沱镇—王场镇森林质量精准提升项目76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868.34万元,增长58.51%。主要原因是年中市级和中央下达了退耕还林等项目资金。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897.4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486.38万元,增长260.40%。主要原因是本年比上年多拨付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共计3512万元、退耕还林多拨付2000万元、藤子沟国家湿地公园保护展示设施1000万元、石柱县千野草场退化草场植被恢复与改良1800万元、重庆石柱藤子沟国家湿地公园保护与修复项目2000万元、石柱西沱镇—王场镇森林质量精准提升项目76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868.34万元,增长58.51%。主要原因是年中市级和中央下达了退耕还林等项目资金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4.比较情况。本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2万元,占0.0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2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我局预算追加退休补差1.62万元。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965.52万元,占6.0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65.52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年中中央下达藤子沟国家湿地公园保护展示设施建设支出965.52万元。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21.63万元,占1.3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8.13万元,增长95.27%,主要原因是年中预算追加去世职工的丧葬费和抚恤金、准备期职业年金和清算的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
(4)卫生健康支出19.26万元,占0.12%,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
(5)节能环保支出3423.06万元,占21.5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574.06万元,增长303.19%,主要原因是年中预算追加退耕还林、石柱西沱镇—王场镇森林质量精准提升项目、石柱县武陵山区生物多样性保护中央基建投资项目等项目资金。
(6)农林水支出9224.36万元,占58.0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4.68万元,增长2.16%,主要原因是年中预算追加森林火灾高风险区综合治理建设项目资金。
(7)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029.00万元,占12.7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29.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年中预算追加石柱逍遥半岛片区湿地保护与修复、石柱县千野草场退化草场植被恢复与改良、石柱西沱镇—王场镇森林质量精准提升项目资金。
(8)住房保障支出13.02万元,占0.0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69万元,下降26.48%,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导致住房公积金支出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53.3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03.0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9.87万元,增长47.54%,主要原因是1.人员工资逐年提高;2.公务员五险一金基数提高,导致支出增加;3.本单位支付全局的健康休养费78.2万,上年度本单位只支付公务员部分45万元,今年比上年增加50万元;4.本年支付准备期职业年金比上年增加30万。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退休人员生活补贴和健康休养费、遗属生活补贴等。公用经费50.3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7万元,增长3.43%,主要原因是公务交通补贴增加,导致机关运行经费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其他交通费用、工会经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330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00.00万元,增长65.00%,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专项债券石柱县千野草场退化草地植被恢复与改良项目支出1300万元。本年支出330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00.00万元,增长65.00%,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专项债券石柱县千野草场退化草地植被恢复与改良项目支出1300万元。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4.5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73万元,下降10.6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严格按照预算编制全年控制公务用车支出,减少不必要的公车出行,出差提倡乘坐公共交通,因工作下乡等由办公室统一调配,合理整合公车资源,分批次分地方安排车辆下乡。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1.27万元,下降43.7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严格按照预算编制全年控制公务用车支出,减少不必要的公车出行,出差提倡乘坐公共交通,因工作下乡等由办公室统一调配,合理整合公车资源,分批次分地方安排车辆下乡。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3年度无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
本单位2023年度无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2.12万元,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财政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4万元,下降0.3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严格按照预算编制全年控制公务用车支出,减少不必要的公车出行,出差提倡乘坐公共交通,因工作下乡等由办公室统一调配,合理整合公车资源,分批次分地方安排车辆下乡。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1.27万元,下降48.18%,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厉行节约,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
公务接待费2.3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级部门检查、督查和项目审查、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69万元,下降41.42%,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务接待,厉行节约。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严控公务接待支出,公务接待以食堂接待为主。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0辆;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266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89.78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1.21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1.4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2万元,下降1.39%,主要原因是精简会议,会议次数减少。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4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1万元,下降2.22%,主要原因是培训次数减少,导致支出减少。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0.3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67万元,增长3.43%,主要原因是由于公务交通补贴增加,导致机关运行经费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7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792.8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790.6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2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8%,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2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8 %。主要用于采购藤子沟国家湿地公园保护展示设施、外来入侵物种调查、石柱县高风险区综合治理建设项目等项目。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部门整体和6个一级项目、67个二级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资金18744.10万元
(二)单位绩效评价情况
我部门对专业森林消防队运行经费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拨款项目资金180万元,评价得分100分,评价等次为优;对森林保险(商品林)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拨款项目资金6.94万元,评价得分100分,评价等次为优。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市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单位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3328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