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5002400091352434/2023-00062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体裁分类 ] 财政
[ 发布机构 ] 石柱县林业局 [ 发文字号 ]
[ 标 题 ] 075001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林业局(本级)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成文日期 ] 2023-10-20 [ 发布日期 ] 2023-10-20

075001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林业局(本级)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政策、标准,拟订有关规范性文件。

2、负责监督管理石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石漠化调查,拟订石漠化防治、石漠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贯彻执行相关地方标准,监督管理石漠化土地的开发利用。

3、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发展工作;贯彻落实农村林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有关工作。

4、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贯彻执行相关防护标准;组织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承担森林、草原火灾预防预警监测的相应工作;组织开展森林和草原防火宣传教育、督促检查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和草原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做好林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5、负责监督管理林业、草原及其生态保护县级以上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草原、湿地和石漠化防治预算内投资、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照规定权限,审核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组织实施林业、草原、湿地和石漠化防治生态补偿工作。

6、负责开展林业和草原科研、新技术推广应用等工作;负责林业、草原、湿地和石漠化防治的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指导全县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负责林业区域协作、对口支援等工作。

7、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林业局本级内设6个机构处室,分别是办公室、规划财务科、生态修复科、森林资源管理科、产业科、行政许可服务科。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6,411.10万元,支出总计6,411.10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200.03万元,下降49.2%,主要原因是1.由于财政改革,决算口径变化,我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单独进行决算申报,总额为1126万元;2.我局2022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2847万元应于2022年支付,但由于财政紧张,2022年未拨付;3.我局2022年未拨付退耕还林补助,2021年兑现2800万元。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6,411.1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200.03万元,下降49.2%,主要原因是1.由于财政改革,决算口径变化,我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单独进行决算申报,总额为1126万元;2.我局2022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2847万元应于2022年支付,但由于财政紧张,2022年未拨付;3.我局2022年未拨付退耕还林补助,2021年兑现280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411.10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6,411.10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6,200.03万元,下降49.2%,主要原因是1.由于财政改革,决算口径变化,我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单独进行决算申报,总额为1126万元;2.我局2022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2847万元应于2022年支付,但由于财政紧张,2022年未拨付;3.我局2022年未拨付退耕还林补助,2021年兑现28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1.84万元,占5%;项目支出6,089.26万元,占95%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411.10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6,200.03万元,下降49.2%。主要原因是1.由于财政改革,决算口径变化,我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单独进行决算申报,总额为1126万元;2.我局2022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2847万元应于2022年支付,但由于财政紧张,2022年未拨付;3.我局2022年未拨付退耕还林补助,2021年兑现280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411.1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200.03万元,下降65%。主要原因是1.由于财政改革,决算口径变化,我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单独进行决算申报,总额为1126万元;2.我局2022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2847万元应于2022年支付,但由于财政紧张,2022年未拨付;3.我局2022年未拨付退耕还林补助,2021年兑现280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915.05万元,下降74.5%。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12915.05万元,具体明细:森林资源培育2221万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3248万元、林区公共支出1750万元、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816万元、森林资源管理1008万元、其他消防救援事务支出627万元、生态保护728.05万元、天保林保护工程建设333万元、退耕现金1200万元、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348万元、其他天然林保护支出536万元。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411.1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200.03万元,下降65%。主要原因是1.由于财政改革,决算口径变化,我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单独进行决算申报,总额为1126万元;2.我局2022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2847万元应于2022年支付,但由于财政紧张,2022年未拨付;3.我局2022年未拨付退耕还林补助,2021年兑现280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915.05万元,下降74.5%。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12915.05万元,具体明细:森林资源培育2221万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3248万元、林区公共支出1750万元、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816万元、森林资源管理1008万元、其他消防救援事务支出627万元、生态保护728.05万元、天保林保护工程建设333万元、退耕现金1200万元、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348万元、其他天然林保护支出536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44万元,占0.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69万元,增长151.73%,主要原因是后续追加项目预算林业执法木材搬运费5.69万元。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82.91万元,占1.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20万元,下降14.6%,主要原因是1.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减少28.2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增加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增加6万元;2.支付年中追加预算的抚恤金5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18.86万元,占0.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33万元,增长1.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动导致卫生健康支出增加0.33万元。

4)节能环保支出1,912.61万元,占43.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472.15万元,下降64.5%,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3472.15万元,具体明细:生态保护728.05万元、天保林保护工程建设333万元、退耕现金1200万元、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348万元、其他天然林保护支出536万元,其他节能环保支出327.1万元。

5)农林水支出1,537.29万元,占34.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051.98万元,下降85.5%,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9051.98万元,具体明细:森林资源培育2221万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3248万元、林区公共支出1750万元、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816万元、森林资源管理1008万元、农林水支出8.98万元 。

6)住房保障支出15.38万元,占0.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78万元,增长45.1%,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导致住房公积金支出增加 。

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834.61万元,占18.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87.51万元,下降31.7%,主要原因是森林火灾高风险项目支出减少387.51万元 。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21.8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73.1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13.94万元,下降74.9%,主要原因是财政改革,决算口径变化,我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单独进行决算申报,导致人员经费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退休人员生活补贴和健康休养费、遗属生活补贴等。公用经费48.6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0.88万元,下降75.6%,主要原因是财政改革,决算口径变化,我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单独进行决算申报,导致公用经费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其他交通费用、工会经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2,00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00.00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2022年新增债券项目藤子沟国家湿地公园保护与修复2000万元。本年支出2,00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00.00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2022年新增债券项目藤子沟国家湿地公园保护与修复2000万元。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5.7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94万元,增长117.7%,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不足,2022年森林防火期间段长,公务车用油量增多,维修费用也增多。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9.74万元,下降65.9%,主要原因是2022年无车辆购置支出。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用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39万元,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财政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63万元,增长201.4%,主要原因是2022年森林防火期间段长,公务车用油量增多,维修费用也增多。较上年支出数减少9.45万元,下降28.8%,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厉行节约,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

公务接待费2.3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级部门检查、督查和项目审查、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69万元,下降41.4%,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务接待,厉行节约。较上年支出数减少9.33万元,下降79.6%,主要原因是严控公务接待支出,公务接待以食堂接待为主。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0辆;国内公务接待26批次24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9.79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2.34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1.4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47万元,下降24.6%,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中央精神,精简会议。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4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23万元,增长104.5%,主要原因是上级培训要求增加,人员培训次数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8.68万元,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0.88万元,下降75.6%,主要原因是财政改革,决算口径变化,我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单独进行决算申报,导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7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2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788.3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34.1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50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54.1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175.8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8%,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550.5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5.6%。主要用于采购森林保险,藤子沟国家湿地公园保护与修复项目、森林火灾高风险项目、藤子沟湿地公园保护展示设施项目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对40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40项,涉及资金13487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1)公开范围。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对3个重点专项一级项目和1个二级项目开展的绩效自评进行公开,

2)公开内容。

2022年重点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一级项目)

编制单位:

075-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林业局

单位:万元

专项资金名称

石柱林业改革发展专项

业务主管部门

075-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林业局

当年预算

3,251.15

项目概况

林业改革发展专项主要包括森林资源管护、国土绿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湿地等生态保护方面

立项依据

财资环【2020】36号

当年绩效目标

全面管护我县森林,保障森林安全并及时兑现管护人员补助,持续推进我县国土绿化建设和乡村振兴建设项目,提高我县森林面积和推动乡村建设,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拨付项目款项,保障和维护项目建设质量

绩效指标

指标

指标权重

计量单位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培育苗木数量

4

40

林木绿化面积

4

万亩

1.3

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面积

3

万亩

35.44

天然商品乔木林停伐管护面积

4

万亩

60.65

公众及受益对象满意度

4

%

95

资金拨付及时率

3

%

95

林场植树直接使用苗圃苗木

4

%

90

年度任务完成率

4

%

90

林木存活率

4

%

85

空气质量优良率

4

%

85

苗木使用率

4

%

90

林木质量达标率

4

%

85

苗木培育成活率

4

%

85

涉及金额

4

17610000

总成本

3

712067.86

补偿补助标准

4

元/亩

12.75

完成时限

4

1

促进周边村民就业

4

20

湿地生态保护数量

3

2

标准化林业站建设

4

1

持续发挥生态作用

4


定性

有效改善

推动林业可持续发展

4


定性

改善国土绿化覆盖面积

4


定性

有所增加

持续发挥生态作用

4


定性

有效改善

天然林资源森林蓄积量增长情况

4


定性

有所增加

林区民生状况

4


定性

有效改善

2022年重点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一级项目)

编制单位:

075-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林业局

单位:万元

专项资金名称

石柱农业保险(森林)

业务主管部门

075-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林业局

当年预算

211.60

项目概况

根据重庆市林业局《关于申报森林保险计划的通知》文件精神,为提高林农和林业企事业单位抵御风险能力,积极推进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确保森林资源安全以及保障林农合法权益,经研究,每年拟对我县全部公益林参保,公益林计划参保面积为204.61万亩,保费为1元/亩,县级按公益林保费20%实行配套;每年拟对我县部分商品林参保,商品林计划参保面积为4.13万亩,保费为2.4元/亩,商品林保费15%实行配套

立项依据

根据上级林业主管部门要求及为了保障我县森林资源抵御风险能力和积极推进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拟对我县森林资源参保。重庆市林业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森林保险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渝林计﹝2018﹞53号)

当年绩效目标

对我县全部公益林参保,部分商品林参保,最大程度降低因自然灾害等造成的损失

绩效指标

指标

指标权重

计量单位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公益林保险覆盖面积

10

万亩

204.61

商品林参保面积

10

万亩

41300

商品林参保覆盖率

5

%

4.5

公益林自然灾害经济保险覆盖率

10

%

100

商品林自然灾害经济损失保险覆盖率

10

%

100

商品林森林保险赔付及时率

5

%

95

公益林参保覆盖率

5

%

100

公益林保险赔付及时率

5

%

95

森林资源抗风险能力提升率

10

%

95

公益林抵抗自然灾害风险提升率

10

%

95

公益林保险保费标准

10

元/亩

1

商品林保费标准

10

元/亩

2.4

2022年重点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一级项目)

编制单位:

075-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林业局

单位:万元

专项资金名称

石柱林业生态保护恢复专项

业务主管部门

075-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林业局

当年预算

6,151.86

项目概况

林业生态保护恢复专项主要包括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社会保险、天保工程政策性社会性支出、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完善退耕还林政策、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草原生态修复治理、生态护林员、国家公园等方面

立项依据

财资环【2020】22号

当年绩效目标

验收695名生态护林员管护工作质量并兑现补助,提高生态护林员管护积极性,有效保障森林安全;加强3个自然保护区、和湿地公园日常管理正常;验收各乡镇的森林管护情况,保障森林安全;加强林业执法力度和范围,严厉打击林业违法犯罪等行为;完成对我县2株古树名木的管护;完成2022年退耕还林验收相关工作,调查我县外来物种数量和种类,完成我县两岸青山,千里林带工程前期工作。

绩效指标

指标

指标权重

计量单位

指标性质

指标值

退耕还林整改提升完成管护面积

2

万亩

16.8

地方公益林面积

2

万亩

165.68

监测林地面积

2

万亩

324.6

新一轮退耕还林补助面积

2

万亩

2

营造林面积

1

万亩

1.74

退耕还林整改提升面积

1

216

湿地资源保护面积

1

8550.9

执法次数

1

次/年

20

湿地调查频率

1

次/年

15

调查入侵物种数

1

43

每个入侵物种调查成本标准

2

元/个

20000

执法补助标准

2

元/人·次

90

抢救古树名木株数

1

2

植树造林购买苗木、植被恢复、调查设计等、聘请劳务等成本

2

元/年

11340000

自然保护区日常管理成本

2

元/年

300000

总成本支出

1

元/年

8500

执法办案及时率

2

%

90

资金拨付及时率

2

%

95

森林生态管护覆盖率

1

%

100

完成及时率

2

%

100

对退耕还林项目考核合格率

2

%

100

湿地资源保护有效率

1

%

95

抢救成活率

2

%

100

抢救性保护后成活率

1

%

100

自然保护区管理有效率

2

%

95

退耕还林合格率

2

%

90

公众及受益对象满意度

1

%

95

退耕还林整改提升验收完成率

1

%

98

森林违法行为降低率

1

%

90

公益林补偿拨付及时率

2

%

95

按时支付率

1

%

100

湿地保护提升率

1

%

80

林农公益林补助覆盖率

1

%

100

主要林业外来入侵物种调查率

1

%

100

湿地资源保护覆盖率

1

%

100

苗木成活率

2

%

85

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补助兑现及时率

1

%

90

退耕还林经费总金额

2

64800

湿地保护其他运行维护费

1

327932.5

森林生态效益补助标准

2

元/亩

16

新一轮退耕还林现金补助标准

1

元/亩

1200

湿地生态效益补偿标准

1

元/亩

29.48

林草生态综合监测工作服务费

2

万元

45

总投资

2

万元

18

农户务工收入

1

万元

110.52

项目投资

1

万元

862

自然保护区管理发挥作用期限

1

2

使用年限

1

1

完成时限

1

2

2

1

完成时间

1

2

项目完成时间

1

1

聘用生态护林员人数

2

695

带动就业人数

2

3

自然保护区管理个数

2

2

涉及乡镇

2

33

补助人数

1

100

聘用生态护林员人均补助

1

元/人年

6980

平均成本

1

元/株

45000

农户收入增加额

1

万元/年

2112.42

义务植树县级示范片

1


定性

有所增加

林业绿化改善

2


定性

明显改善

提升群众对外来入侵物种危害性的认识

1


定性

明显改善

生活质量

2


定性

自然保护区状况

1


定性

有效改善

湿地生态系统生态效益发挥

1


定性

明显改善

林区环境改善

1


定性

明显改善

湿地民生改善

1


定性

有效改善

保障天保人员社保

2


定性

社会稳定性

2


定性

2022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编制单位:

075001-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林业局本级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50024022T000000095766-森林生态效益补偿

业务主管部门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林业局

预算执行率权重

10

项目分类

重点专项

当年预算(万元)

2,117.38

本级安排(万元)

215.38

上级补助(万元)

1,902.00

项目概述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为常年性、补偿性项目,是为确保全县森林资源得到有效管护,带动林农护林、管林的积极性,切实保护林地安全。地方公益林为165.68万亩天然商品林48.94万亩,(补偿标准:16元/亩),资金县级配套与市级资金按1:9比例承担。

立项依据

财资环【2020】22号

当年绩效目标

通过及时开展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使我县森林资源得到有效管护,从而保障森林资源安全。地方公益林面积165.68万亩、林农公益林补助覆盖率100%,森林生态效益补助标准16元/亩,公益林补偿拨付及时率大于95%,森林生态管护覆盖率100%,农户收入增加额2112.42万元/年,受助群众满意度大于98%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权重

计量单位

指标性质

指标值

是否核心指标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公益林补偿拨付及时率

10

%

95


效益指标

生态效益指标

森林生态管护覆盖率

10

%

100


产出指标

成本指标

森林生态效益补助标准

20

元/亩

16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地方公益林面积

20

万亩

165.68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农户收入增加额

10

万元/年

2112.42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林农公益林补助覆盖率

20

%

100


2. 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交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向鑫霞   023-73328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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