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5002400091352434/2022-00025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体裁分类 ] 财政
[ 发布机构 ] 石柱县林业局 [ 发文字号 ]
[ 标 题 ] 075002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国有林场 2020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 成文日期 ] 2021-12-03 [ 发布日期 ] 2021-12-03

075002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国有林场 2020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本部门主要职能职责是培育和保护国有森林资源,维护国有林场生态安全和木材安全;开展林业科学实验和技术创新,推广林业先进技术;保护林业生态文化资源,促进人与自然和谐。

(二)机构设置

1、内设机构

(1)办公室。承担文秘、接待、后勤服务等工作;承担财务、统计、机构编制、组织人事、信访、稳定等工作。

(2)营林技术科。承担林场资源调查、规划工作;承担推广林业先进实用新技术,开展科学试验和技术创新,加快中、幼龄林培育步伐,发展珍贵用材树种,培育大径级林木,提高森林资源质量等工作。

(3)林业资源保护科。承担国有林区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日常管护等工作;承担国有林场森林火灾预防、林业安全生产等工作;承担国有林场有害生物、鸟类禽流感监测和防控等工作;参与林地日常管护,配合开展林权林地勘验;参与林区禁种铲毒、打击破坏国有林区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

2、森林管护站

三星森林管护站、岩口森林管护站、茨竹垭森林管护站、黄水森林管护站、石梁河森林管护站、南宾森林管护站、流水森林管护站、凉风森林管护站、桥头森林管护站、江阳坝森林管护站、沙子森林管护站、龙潭森林管护站。

森林管护站主要职责:承担巡山护林工作;承担森林资源保护,实施森林管护“七落实、三严防”(管护区域、保护标志、管护任务、责任单位、责任人员、管护目标及奖惩制度,防火、防病虫害、防偷砍盗伐)等工作;承担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日常工作;承担防止毁林开垦、采石、采砂、采土以及其他非法征占用林地和毁林行为的日常工作。

(三)单位构成

本部门属于县林业局二级单位,是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0年度收入总计2,894.54万元,支出总计2,894.54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 增加70.76万元、 增长 2.5%,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公益性苗圃建设、寺尚店挡墙工程、防火物资管理用房重建、茨竹桠管护用房建设、2020年森林抚育项目。

2.收入情况。2020年度收入合计2,894.5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0.76万元,增长2.5%,主要原因 是增加了公益性苗圃建设、寺尚店挡墙工程、防火物资管理用房重建、茨竹桠管护用房建设、2020年森林抚育项目。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94.54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2020年度支出合计2,894.5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0.76万元,增长2.5%,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公益性苗圃建设、寺尚店挡墙工程、防火物资管理用房重建、茨竹桠管护用房建设、2020年森林抚育项目及社保、工资、住房公积金的调整。其中:基本支出 1,369.46万元,占47.3%;项目支出1,525.07万元,占52.7%。

4.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无年末结转和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894.54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70.76万 元,增长2.5%。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公益性苗圃建设、寺尚店挡墙工程、防火物资管理用房重建、茨竹桠管护用房建设、2020年森林抚育项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894.5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0.76万元,增长2.5%。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公益性苗圃建设、寺尚店挡墙工程、防火物资管理用房重建、茨竹桠管护用房建设、2020年森林抚育项目。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03.52万元,增长94.1%。主要原因是根据本部门的职能职责在年中追加项目支出。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94.5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0.76万元,增长2.5%。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公益性苗圃建设、寺尚店挡墙工程、防火物资管理用房重建、茨竹桠管护用房建设、2020年森林抚育项目。较年初预算数 增加1,398.72万 元,增长93.5%。主要原因是根据本部门的职能职责在年中追加项目支出

3.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无年末结转和结余。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33.71万元,占4.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66万 元,增长8.7%,主要原因是社保调整。

(2)卫生健康支出82.21万元,占2.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63万 元,增长4.6%,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险调整。

(3)节能环保支出60.83万元,占2.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0.83万 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2020年森林抚育项目支出。

(4)农林水支出2,452.58万元,占84.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19.92万 元,增长99%,主要原因是公益性苗圃建设、寺尚店挡墙工程、防火物资管理用房重建、茨竹桠管护用房建设项目等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63.26万元,占2.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3万 元,增长2.8%,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后,增加了住房公积金支出。

(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01.95万元,占3.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1.95万 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灾后恢复重建等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69.4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46.5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2.75万 元,下降2.6%,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发生变动,总人数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122.9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6.79万元,增长27.9%,主要原因是灾后恢复重建费用增加,购置公务用车。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其他交通费和公车运行维护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41.7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03万元,增长76%,主要原因是灾后恢复重建费增加,购置公务用车。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9.85万 元,增长250.8%,主要原因是灾后恢复重建费用增加,公务用车受损严重,继续购买公务车来维持正常森林管护、培育及防火宣传工作。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

公务车购置费30.00万元,主要用于林区森林管护及培育、森林防火宣传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0.00万元,主要原因是灾后恢复重建购置公务车。较上年支出数增加30.00万元,主要原因是灾后恢复重建购置公务车。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8.70万元,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70万元,下降55.2%,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严格实行落实公车使用规定,降低了公车运行维护的成本。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10万元,下降1.1%,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严格实行落实公车使用规定,降低了公车运行维护的成本。

公务接待费3.0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7万元,下降29.4%,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接待标准。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5万元,下降1.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接待次数减少且本单位严格实行落实公务接待规定。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3辆,公务车保有量为4辆;国内公务接待62批次372人,其中:国内外 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0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81.99元,车均购置费10.00万元,车均维护费2.18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本年度培训费支出 0.9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68万元,下降42.5%,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培训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4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8.9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8.9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8.9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58.9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主要用于采购办公所需货物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项,涉及资金105万元;无委托第三方形式开展绩效自评项目,从评价情况来看,实施绩效管理加强了全程监控,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强化了结果运用,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自评表

2020年度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项目资金名称

防火物资管理用房重建

项目实施年度(时期)

2020

主管部门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林业局

实施单位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国有林场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执行率(B/A,%)

总量

105

总量

105

100%

其中:财政资金

105

其中:财政资金

105

100%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自评等级(优良中差)

灾后恢复重建供电、供水、办公网络、车库消防等设施恢复

现已恢复供电、供水、办公网络、车库消防等设施,达到林场正常运转。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设计
分值

评价
得分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及相关说明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出动救灾物资(发动机、水泵)

7

7

5

5


出动抢险救援力量(人数)

110

110

5

5


质量指标

洪灾资金下拨率

100%

100%

10

10


添置设备验收通过率

100%

100%

10

10


添置防汛、救灾物资验收通过率

100%

100%

10

10


时效指标

资金拨付到位时间

及时

及时

10

10


效果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减少避免二次受灾经济损失

60万元

60万元

10

10


社会效益指标

重大负面舆情和事件次数

减少

减少

10

10


可持续影响指标

机器设备使用年限

10

10

5

5


管理指标

业务管理指标

项目建设完成率(%)

100

100

10

10


财务管理指标

资金支出率

100%

100%

5

5


满意度指标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受灾群众投诉率 (%)

0

0

10

10


合计





100

100


说明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交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七)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八)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33238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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