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林业局2023年1季度自然人擅自改变林地用途行政处罚统计表
日期:2023-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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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监管”系统录入监管行为数据 | ||||||||||||||
案件类型:擅自改变林地用途(非法人组织) | 录入时间段:2023年1季度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1 | 处罚类别2 | *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万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有效期 | 公示截止期 | *是否简易处罚 | *处罚机关 | *共享类型 | 公示期 |
熊光珍 | 石林罚书字(2022)第(支1-001)号 | 2020年9月,熊光珍在取得建房许可证后(90平方米),未办理林地使用手续,于2021年1月雇请挖机,将位于大歇镇龙泉村花院组(小地名:三十五公里)处自家的山林开挖后修建房屋及附属设施。经林业局技术人员认定:占用和损坏林地1399平方米;其中已审批90平方米,擅自改变林地用途267.16平方米,损坏林地1131.84平方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三条 | 罚款 | 责令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接到处罚决定书6个月内完成) | 责令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接到处罚决定书6个月内完成);并处罚款2680元。 | 0.2680 | 2022/1/12 | 2023/1/12 | 2023/1/12 | 否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林业局 | 社会公开 | 一年 |
谭千果 | 石林罚书字(2023)第(支1-001)号 | 2020年3月,谭千果在取得养殖生猪营业执照后,未办理林地使用手续,于2021年3月底雇请挖机,将位于大歇镇高杨村杨柳组(小地名:山石盖)处林地开挖后修建成化粪池。经林业技术人员认定:擅自改变林地用途修建化粪池117.19平方米;其余913.81平方米林地面积具备生产种植条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三条 | 罚款 | 责令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接到处罚决定书6个月内完成) | 责令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接到处罚决定书6个月内完成);并处罚款11000元。 | 0.1410 | 2023/1/12 | 2024/1/12 | 2024/1/12 | 否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林业局 | 社会公开 | 一年 |
黎克明 | 石林罚书字(2023)第(支1-002)号 | 2019年9月,黎克明为了改善康养旅游经营环境,扩大规模,未办理林地使用手续,雇请挖机,将位于鱼池镇鱼池村六门组(小地名:水塘)处林地开挖后修建成观景台。经林业技术人员认定:占用林地面积963平方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三条 | 罚款 | 责令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接到处罚决定书6个月内完成) | 责令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接到处罚决定书6个月内完成);并处罚款11560元。 | 1.1560 | 2023/1/13 | 2024/1/13 | 2024/1/13 | 否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林业局 | 社会公开 | 一年 |
马世江 | 石林罚书字(2023)第(支2-001)号 | 2020年7月,马世江未办理征占用林地手续,在沙子镇青园村青杠组炉塘(小地名:石桥子)处修建房屋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经林业局技术人员认定:马世江擅自改变林地面积171.6平方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三条 | 罚款 | 责令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接到处罚决定书6个月内完成) | 责令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接到处罚决定书6个月内完成);并处罚款660元。 | 0.0660 | 2023/1/19 | 2024/1/19 | 2024/1/19 | 否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林业局 | 社会公开 | 一年 |
谭千果 | 石林罚书字(2023)第(支1-001)号 | 2020年3月,谭千果在取得养殖生猪营业执照后,未办理林地使用手续,于2021年3月底雇请挖机,将位于大歇镇高杨村杨柳组(小地名:山石盖) 处林地开挖后修建成化粪池。经林业技术人员认定:擅自改变林地用途修建化粪池117.19平方米;其余913.81平方米林地面积具备林业生产种植条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三条 | 罚款 | 责令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接到处罚决定书6个月内完成) | 责令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接到处罚决定书6个月内完成);并处罚款1410元。 | 0.0141 | 2023/1/12 | 2024/1/12 | 2024/1/12 | 否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林业局 | 社会公开 | 一年 |
陶万其 | 石林罚书字(2023)第(支2-008)号 | 2021年9月,陶万其未办理征林地占用手续,在石柱县冷水镇玉龙村兴旺组五家丫口(小地名:石桥子)处开垦林地种黄连非法毁坏林地。经林业局技术人员认定:陶万其擅自改变林地面积1857平方米。(图斑号335)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三条 | 罚款 | 责令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接到处罚决定书6个月内完成) | 责令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接到处罚决定书6个月内完成);并处罚款1393元。 | 0.1393 | 2023/2/20 | 2024/2/20 | 2024/2/20 | 否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林业局 | 社会公开 | 一年 |
陶万双 | 石林罚书字(2023)第(支2-007)号 | 2020年9月,陶万双未办理征林地占用手续,在石柱县冷水镇玉龙村兴旺组五家丫口(小地名:石桥子)处开垦林地种黄连非法毁坏林地。经林业局技术人员认定:陶万双擅自改变林地面积2110平方米。(图斑号335)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三条 | 罚款 | 责令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接到处罚决定书7个月内完成) | 责令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接到处罚决定书6个月内完成);并处罚款1582元。 | 0.1582 | 2023/2/20 | 2024/2/20 | 2024/2/20 | 否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林业局 | 社会公开 | 一年 |
秦建 | 石林罚书字(2023)第(支1-004)号 | 2021年上半年,秦建未办理林地征占用手续的情况下,将位于石家乡石龙村长坪组(小地名:石家加油站)右前方处林地修建成加油站出口;再将山沟林地,修建成堡坎,进行堆放所修建加油站进口支路的弃土,经林业局技术人员认定:占用林地面积839平方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三条 | 罚款 | 责令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接到处罚决定书8个月内完成) | 责令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接到处罚决定书6个月内完成);并处罚款8400元。 | 0.8400 | 2023/2/22 | 2024/2/22 | 2024/2/22 | 否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林业局 | 社会公开 | 一年 |
汪顺利 | 石林罚书字(2023)第(支2-023)号 | 2021年5月,汪顺利未办理林地占用手续,在枫木镇石鱼村大鱼组处开挖天然气管道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经林业局技术人员认定:汪顺利擅自改变林地面积为2932平方米。(图斑号123、124)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三条 | 罚款 | 责令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接到处罚决定书9个月内完成) | 责令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接到处罚决定书6个月内完成);并处罚款43980元。 | 4.3980 | 2023/3/16 | 2024/3/16 | 2024/3/16 | 否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林业局 | 社会公开 | 一年 |
秦庭财 | 石林罚书字(2023)第(支2-019)号 | 2020年12月至今,秦庭财未办理林地占用手续,在南宾街道红井社区滨河组白岩湾(小地名)处堆放渣土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经林业局技术人员认定:秦庭财擅自改交林地面积为2038平方米。(图斑号282-8)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三条 | 罚款 | 责令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接到处罚决定书10个月内完成) | 责令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接到处罚决定书6个月内完成);并处罚款30570元。 | 3.0570 | 2023/3/10 | 2024/3/10 | 2024/3/10 | 否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林业局 | 社会公开 | 一年 |
周瑜 | 石林罚书字(2023)第(支2-020)号 | 2020年12月至今周瑜未办理林地占用手续,在南宾街道红井社区滨河组白岩湾(小地名)处堆放渣土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经林业局技术人员认定:周瑜擅自改变林地面积为1238平方米。(图斑号282-10)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三条 | 罚款 | 责令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接到处罚决定书11个月内完成) | 责令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接到处罚决定书6个月内完成);并处罚款12380元。 | 1.2380 | 2023/3/15 | 2024/3/15 | 2024/3/15 | 否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林业局 | 社会公开 | 一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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