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林业局 关于2025年履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石柱县关于贯彻落实〈重庆市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工作通知〔2024〕2号)要求,现将石柱县林业局2025年生态环境保护履职情况公示如下。
一、压实责任强治理,筑牢林业监管防线。严格落实林长制,高效运行石柱智慧林长平台,实现巡林轨迹实时记录、事件及时上报,各级林长、网格护林员累计巡林40万次,处理各类事件3万件,高效处置森林火情预警事件16万次。深化“林长+检察长”“林长+山林警长”协作机制,开展松材线虫病除治专项巡查1次,下发检察建议书1份,推动整改问题3个,移交涉林刑事案件5件、立案2件。2025年来依法查处结案涉林案件79件,移交涉林违法线索5件,覆盖全县近3年91个重大项目,形成执法合力。扎实推进各级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全面完成第三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生态保护修复不力”问题整改并通过市级验收,自然保护区核心区违规建设问题全部整改销号。
二、严管细护守资源,强化生态保护举措。一是严格森林资源管理。聘请1130名生态护林员实现管护全覆盖,森林覆盖率达64%,完成2024—2025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依规办理采伐许可1606宗,坚决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实施2024年森林可持续经营0.3万亩、2025年0.8万亩,2024—2025年森林修复1.14万亩。完成2025年206.26万亩森林投保,投保金额200余万元。完成2024年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等工作,启动2025年度相关调查监测,建成黄鹤镇标准化林业工作站并兑现补助资金。二是强化野生动植物管护。构建“监测—救助—防疫”一体化机制,救护陆生野生动物11起,处理陆生野生动物致害保险理赔60余起、赔付超8万元。实施珍稀植物抢救性保护,对4株原生母树“一树一策”管护,繁育优质幼苗2万余株,参与跨部门联合执法20余次,查办野生动植物案件8起。全年无新增动植物疫情。三是优化自然保护地管理。构建“多区合一”统筹管理格局,实现6个自然保护地管理统一,在七曜山地质公园试点“护林员+巡地员”双轨巡护,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通过市级评审并上报国家部委,成功申报2个“小微湿地+”,起草编制了《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湿地保护规划》。
三、严防死守筑屏障,抓实森林灾害防治。一是全面压实森林防火责任。推行“135”工作机制、“十户联防联控”制度,组建7075个联防体和1230个防火责任格,累计巡护14万余次。推广应用“智慧森林防火”平台,核实火情报警信息9.9万条。制作发布12个警示宣传片,发放宣传资料60万余份,发送防火提示短信200万条,实现全县镇街全覆盖。二是推进基础设施建设。2025年新建4个标准化检查站,成功申报森林草原防火综合监测等3个项目,涵盖监控云台、防火道路等设施。三是强化应急备战。严格执行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和“零报告”制度,38名县专业森林消防队队员24小时靠前驻防,组建33支1586人兼职森林消防救援队,储备各类防灭火装备。四是狠抓隐患排查,全年开展督导检查320家次,排查一般隐患142条,下发整改通知书21份,2025年实现森林火灾零发生。五是抓实有害生物防治。深入开展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大攻坚行动”,“十四五”期间累计拔除疫点9个,疫情面积减少4.59万亩。
四、改革创新促发展,推动林业提质增效
一是科学推进国土绿化。组织26.8万人次参与义务植树,完成植树235万株,300余人参加义务植树。多个生态修复项目完工进入管护或验收阶段,退耕还林整改提升项目结题并兑现2025年度补助资金。加强保障性苗圃建设,在圃苗木突破100万株,“送苗下乡”送出11万余株。二是深化林业改革创新。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开展天然林与公益林并轨管理试点,推行“林连互利共生”模式,2025年建成1.6万亩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创建6个市级森林康养基地;新增集体林地流转2万亩,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37家、“三兴”村2个、林业大户2个、“兴星”之家5个;新增林权抵押贷款200万元、林业项目贷款7200万元,林权交易金额80万元,全县林业总产值达84亿元。
2026年,石柱县林业局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以林长制为抓手,统筹生态保护修复、林权改革深化与林业产业发展,持续厚植生态本底,全力守护长江上游生态安全,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重庆贡献石柱林业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