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林业局 关于2024年履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情况的报告
石柱县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林业局的大力指导下,县林业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聚焦“全域康养、绿色崛起”发展主题,以全面推行林长制为抓手,切实加强生态保护修复,纵深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大力发展生态惠民产业,较好地履行了生态环境保护各项职能职责。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取得新成效。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纳入党委中心组、党委会、职工会的必学内容。常态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法律法规学习,提升林业系统干部职工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二)坚持科学绿化,林业生态建设迈上新台阶。一是稳步推进重庆市石柱县渝东南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生态修复项目、石柱县西沱-王场镇森林质量精准提升项目等重点项目建设。二是积极组织开展义务植树活动,25.74万人次参加,完成义务植树202.95万株。完成营造林10万亩,占市上下达任务的158.98%。开展2024年“送苗下乡”活动,累计完成送苗9万余株。三是深入开展林业科技下乡活动,成功选派市级科技特派员1名,县级科技特派员10名。组织专家人数205人次,进村服务次数226次,开展培训次数11次,提供专家咨询次数508次,服务林农人数8000余人。四是持续做好林木种苗培育和监管,落实全市林草种苗振兴三年行动方案,常态抓好林木种苗日常监管。持续加强保障性苗圃建设,在圃苗木突破100万株。
(二)严守底线红线,森林资源管理取得新突破
1.不断强化森林资源管理。聘请1581名生态护林员常态化开展巡山护林。完成198万亩森林保险参保。全面完成2024年林草湿荒普查和2024年林草执法图核实和系统上报。严厉打击涉林违法犯罪行为,查处涉林行政案件46件,收缴罚款203.72万元,移送和协助公安机关办理涉林刑事案件(线索)5件,完成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5件。依法依规按程序开展2024年公益林调整,调整公益林29.6966公顷,其中国家级公益林6.8578公顷,地方公益林22.8388公顷。强力推进2023年度森林督查问题整改,完成查处整改35个,查处整改率100%,高质量完成市上下达我县目标任务。完成石家乡标准化林业工作站建设和黄水管护站管护用房危房改造,森林资源管理水平持续提升。
2.全力打好森林防火攻坚战。一是分片包干压实责任。全面推行“十户联防”工作责任制,共建立7075个联防体,制作“十户联防”责任公示牌51766个。二是广泛开展宣传动员。投入宣传经费58万元,累计出动宣传车900余车次,悬挂各类标语500余幅,发放各类宣传品50万余份,发送森林防火宣传短信200万余条。三是加大隐患排查整治。针对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开展森林火灾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开展森林防火督导检查312家次,排查出一般隐患179条,下发《森林火灾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12份,制止野外用火241起,教育违规野外用火50余人,行政处罚10800元。四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审批建设森林防火通道52条、96.7公里,森林防火步道5条、5.73公里,新建森林防火标准化检查站4座。五是加强应急演练演训。严格落实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和“零报告”制度。县专业森林消防队38名队员24小时集中住宿、靠前驻防,组建33支兼职森林消防救援队、1586名,动员储备群众义务扑火队员4442人,储备风力灭火机450台、水泵152台、油锯710把、铁扫帚1.6万把等防灭火装备设施确保第一时间进行灾情处置,实现“打早、打小、打了”。持续巩固了2016年以来未发生森林火灾的良好形势。
3.持续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完成重点保护动植物本底调查,进一步摸清动植物底细。开展野生动物救助17次(只/头)。配合执法部门打击涉野生动植物违法犯罪行为11次。加强野生动物制品全过程监管,开展现场核查检查5次。落实专人开展野生动物疫源疫病日常监测,我县暂未发生陆生野生动物疫情。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对全县10株古树开展复壮保护。开展2024年“清风行动”联合行动,开展线下宣传4次,发放保护野生动植物宣传资料3.5万份,干部群众保护野生动植物意识进一步增强。全面开展陆生野生动物致害事件的赔偿工作,理赔野生动物致害事件27起,理赔金额近2.8万余元。
4.抓严抓实有害生物防治。全面落实3号市总林长令,深入开展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大攻坚行动”,加强疫情监测,强化疫木监管,规范清理除治,严格落实综合防控措施,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实现“四个下降”。疫点从原有的14个下降至6个,下降57.1%;;疫情面积从7.21万亩下降至2.65万亩,下降63.2%;病死松树数量下降21.26%,超额完成下降20%的年度目标;全县松材线虫病成灾率下降至8.68‰,远低于十四五末达到19.17‰以内的目标值。建立松材线虫病联防联控机制,同万州区、丰都县、忠县等毗邻区县各开展联防联治交叉检查2次。同重庆市邮政管理局二分局开展寄递渠道林业植物检疫监管座谈2次,联合检查4次。持续做好红火蚁、加拿大一只黄花、马尾松毛虫、大小蠹虫有害生物防治,未成灾。
5.逐步完善自然保护地管理体系。一是有序推进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完成藤子沟国家湿地公园、水磨溪湿地公园总规编制初稿,正在编制七曜山地质公园、大风堡市级自然保护区总规文本。二是稳步推进重庆石柱藤子沟国家湿地公园保护与修复项目二期建设,完成投资1000万元。三是持续加强巡护管护。加强巡查管护力度,联合乡镇、有关部门开展巡查600余次,移交查处线索6条,发放限期整改通知书5份,开展项目选址选线服务100余次,各类涉自然保护地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三)立足资源禀赋,林业生态产业实现新跨越
全县实现林业总产值78.12亿元,同比增长10.53%。一是全力发展林业新兴产业。积极培育核桃、笋竹产业示范基地,完成临溪、石家等5个乡镇实施的核桃高换嫁接项目管理。全面推进下路街道、悦崃镇等9个乡镇(街道)林业产业提升项目的验收结题工作,目前已完成县级行政核查。二是大力发展森林康养产业,全面打造“县级森林康养体系”。新培育森林人家3家,累计建成森林康养景区12家,市级森林康养基地6家,是全市森林康养基地最多的区县。三是大力培育林业经营主体。全面支持培育壮大涉林企业,鑫盛林投获批市级林业龙头企业。培育“准升规”企业1家。
(四)突出示范带动,林业重点改革开创新局面
1.全面深化林长制。建立健全三级林长体系,落实县、乡、村三级林长1031人常态化开展巡林护林工作,各级林长、网格护林员巡林30万次,处理各类事件2.8万件,高效处置森林火情预警事件16万次。持续深化“林长+检察长+山林警长”工作协作机制和林业、自然资源、农业农村委等部门联合监管巡查机制。强化行刑结合,高效查办涉林刑事案件20余件,会商研判“是否立刑”问题10余件。持续拓展“石柱县智慧林长”平台功能,迁移整合各个涉林数据系统,开发植入黄连种植、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检查核查等多个子系统,形成了以林长制促林长治的良好局面。
2.纵深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一是成立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专班。二是印发了《石柱县落实重庆市建设深化集体林权行区2024年度工作计划》,推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走深走实。三是围绕差异化改革试点,制定《天然林与公益林并轨管理办法》,推动公益林和天然林的科学合理利用。四是持续深化林下经济规范发展新模式,推动林地非木质化利用,打造桥头镇瓦屋村林下天麻种植示范基地和洗新乡丰田村笋竹基地建设。全面推动县国有林场承接的国家林草局“南方地区种苗基地建设试点”各项工作。五是扎实抓好林业改革宣传报道,《石柱县创新建立“林连互利共生”林下经济发展模式》《重庆石柱县: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打造山清水秀生态画卷》,在市级和国家级媒体上多次发表。六是全力争先创优,我县在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行区赛马比拼中获得全市第四、渝东南片区第一。七是成功承办2024年全国第六期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和产业发展专题培训班。
3.持续深化林连互利共生模式。严格执行“一申报、两审批、两监管”监管机制,实行蹲点人员分片包干制度,广泛开展宣传动员,同时加强黄连种植使用林地监管,全年规范林下种连审批936户1492.6亩,办理采伐审批363件851.35立方米。上报监管事件3842件,其中行政监管2749件,连农监管1093件,全县毁林种连的问题得到了根本遏制,规范黄连种植观念进一步深入人心。
二、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推进情况
成立由党委书记、局长任双组长的石柱县林业局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反馈的问题逐项明确整改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严格按照《石柱县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细化方案》推进整改,挂图作战、打表推进,截至目前,共涉及各类问题13个,已完成整改10个,剩余3个正按时序推进中。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生态建设空间受限。我县为森林资源大县,森林资源丰富,覆盖率位居全市前列,受耕地“非粮化”“非农化”政策影响,越往后林业项目用地矛盾更加突出,生态建设空间的挖掘难度越来越大。二是防火设施短板突出。全县林火综合阻隔网密度为每公顷2.7米,距全市每公顷3.2米和国家规划目标每公顷4.7米有较大差距。全县森林消防水池密度低,仅为每千公顷1.3个,发生森林山地火情时,难以达到“就近取水、以水灭火”要求。三是林业智慧化水平不高。智慧林业建设在森林资源遥感监管、森林防火智能监控等专项方面有了起步,但还需加强整体推进。林业信息化智能化赋能较其他行业差距大。四是林业产业发展滞后。我县林业产业仍处于粗放型发展阶段,“散、小、弱”问题突出,规模化、集约化发展程度较低,总体效益不高。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林业局
2025年3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