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林业局 关于禁止一切野外用火的紧急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国有林场、涉林企业:
当前,气温迅速回升,按照3月17日国务院召开的全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国家林草局、重庆市林草局相关要求,为确保我县林业生态资源安全,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层层落实安全责任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国有林场、涉林企业要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到当前森林防火形势的严峻性,将森林防火工作提前做好安排部署,细化火源管控措施,严格落实防火责任;聚焦当前森林防火重要时节,结合林区实际,全面梳理排查辖区风险隐患,主动从薄弱环节入手,全方位加强野外火源管控,确保事有人做、责有人担。
二、严格规定,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近期气温较高,森林火险等级居高不下,我县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如松材线虫疫木还未清理完毕的,可采取粉碎疫木的方式进行处理。
三、加强巡查,狠抓野外用火管理
各单位要加派人员,增加密集开展林内、林缘防火巡查频次,及时制止违规用火行为,对违规用火行为要严厉查处。要落实巡山护林责任,督促一线护林人员佩戴标识,开展重点林区巡护工作,及时消除各类火险隐患。要通过小喇叭、出动宣传车等方式,扎实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提高入林人员安全意识,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
四、强化处置,做好各项扑火准备
各级森林火灾扑救队伍在春防期间要全员、全时在位,严阵以待,确保一旦发生火情,能够拉得出、用得上。森林火灾发生后,各级主要领导同志要亲临现场组织指挥,精心组织扑救,确保“打早、打小、打了”。要把扑火人员安全放在首要位置,严防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五、落实制度,严格执行火情报送
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及时妥善处置森林火情和卫星热点跟踪反馈,坚决杜绝脱岗、漏岗现象的发生;严格落实森林火灾零报告、归口报告等制度,坚持有火必报、报扑同步,及时、准确上报火灾信息,确保森林火情动态、扑救情况和领导指示等重要信息上传下达及时、精准。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林业局
(此文主动公开发布) 2022年3月17日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林业局办公室 2022年3月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