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成功救助一只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小灵猫并放归山林

     3月25日,在石柱县检察院、林业局野生动植物保护站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成功救助一只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小灵猫,并将其放归山林。3月25日上午9点,石柱县检察院长江生态检察官办公室干警发现这只小灵猫后,迅速辨认出其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随后第一时间对接石柱县林业局,对小灵猫进行妥善安置。经专业人员仔细检查,确认小灵猫身体状况良好,无外伤,符合放归条件。

     随后,工作人员将小灵猫带到附近乡镇的山林放生,小灵猫在众人注视下钻入丛林,消失于茂密的植被中,回归大自然。

     据介绍,这是石柱县第四次发现小灵猫的踪迹。该物种对生态环境要求较高,其多次出现,意味着当地生态环境良好,生物多样性保护和野生动物保护工作成效显著,同时也反映出当地干部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显著增强。

    石柱县林业局野生动植物保护站提醒,广大市民遇到野生动物时,不围观、不惊扰,若遇到野生动物受伤需要救助,要及时联系当地公安或林业部门,共同守护生灵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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