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县林业局野外放生一只野生动物

近日,接石柱县万安派出所民警电话,有群众发现1只野生动物,并将其送至派出所。县林业局随即派工作人员将该野生动物带回县林业局救助。

经相关人士初步鉴定,该野生动物中文名为小灵猫,属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县林业局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工作人员对该动物进行了全面检查,发现其身体状况良好,具备野外生存能力,随即将其带至石柱县南宾街道红井社区帽顶山森林内进行了放生处理。

野生动物是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人类的朋友。加强野生动物保护是维护生物多样性、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举措。在此,呼吁广大市民,珍爱野生动物,共同维护生态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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