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林业局 野保站救助一起野生动物事件
日期:2020-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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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工作简报
第3期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林业局办公室 2020年6月10日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林业局
野保站救助一起野生动物事件
近日,石柱县林业局野保站接到下路街道上进村群众反映称发现2只猫头鹰幼崽,目前暂由上进村村委会工作人员照料。接到反映后,野保站立即驱车赶赴现场,经野保站工作人员初步鉴定,两只幼崽均为猫头鹰,中文名领角鸮,系国家Ⅱ级保护动物。简单了解情况后,两只幼崽被带回县林业局野保站精心照料。目前,两只幼崽已于6月8日上午11时送往万州区西山公园动物园,待救治一段时间康复后择时放飞。
猫头鹰又称鸮、枭,是夜行性鸟类,分布在中国的猫头鹰大约有26种,均属于国家Ⅱ级保护动物。大多数种类几乎专以鼠类为食,是重要的益鸟。猫头鹰眼周的羽毛呈辐射状,细羽的排列形成脸盘,面形和眼睛像猫,因此得名为猫头鹰。
近年来,石柱县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政治理论,使得生态环境得到不断改善,为野生动物提供了优良的栖息环境。野保站也提醒广大市民,如若发现需要救治的野生动物,请及时拨打县林业局野保站电话73328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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