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开展2023年度安全工作专项督导检查的通知
日期:2023-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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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教督〔2023〕2号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关于开展2023年度安全工作专项督导检查的通知
全县各教育督导责任区、各校(园)、各校外培训机构:
根据工作安排,决定对全县各校(园)、培训机构开展2023年春季安全工作专项督导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2023年2月22日—3月2日。
二、督查对象
各中小学、教师进修校、职教中心、特校、幼儿园(含民办)、校外培训机构
三、督查内容
未成年人保护“四防”(防性侵、防欺凌、防意外、防诈骗)专项行动、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建设、物防建设、技防建设、人防建设、安全教育与安全演练、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等。
四、督查方式
教育督导责任区督导检查本责任区所辖各校(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展交叉督导)。
五、工作要求
(一)把安全督导特别是未成年人保护“四防”作为责任督学经常性督导。
(二)各责任区发现问题后,要求被督导单位建立整改台账,形成整改报告,上报各责任区存档。
(三)督导结束后,各责任区形成专项督导报告,于3月3日前将专项督导报告(纸质和电子件)、附件1和附件2交督导室秦大剑(QQ:775022646 )。
附件:1.2023年加强未成年人保护专项行动工作督查表
2.2023年春季学期校园安全管理工作督查表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23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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