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校园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
石教委发〔2022〕137号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教育委员会
关于开展校园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含民办),各教育督导责任区:
为深刻汲取湖南长沙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教训,按照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渝教安发〔2022〕10号)要求,切实把广大师生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坚决遏制教育系统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经研究,决定开展校园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专项督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查对象
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含民办)、职教中心、特校
二、督查时间
2022年5月17日~5月25日
三、督查形式及分组
(一)督查形式
一是自查,于5月17日之前,各校(园)按照督查标准逐项进行自查,查漏补缺,及时收集整理好相关资料。二是县教委安全科、规建科、体卫艺科及各教育督导责任区等组成专项督查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察看、师生访谈等形式进行督查。教学点由所属乡镇中心小学按附件要求进行检查。
(二)督查分组
第一组
组长:谭小文
成员:马培彦、刘朝彤、殷正红
督查学校(共33所):下路中学、下路小学、金彰小学、三星小学、六塘学校、新城中学、新月幼儿园、新世纪幼儿园、马武中学、马武小学、洗新小学、新乐小学、黄鹤小学、龙潭小学、金铃小学、三河中学、三河小学、弘文中学、川主幼儿园、乐彩幼儿园、民族小学、南宾小学(含B区)、示范幼儿园、华丰小学、精英学校、希望幼儿园、童星幼儿园、树人幼儿园、晨曦幼儿园、阳光幼儿园、金牛幼儿园、观音堂幼儿园、育之星幼儿园
第二组
组长:刘小侠
成员:方健、朱代平、秦钶
督查学校(共35所):悦崃中学、桥头中学、悦崃小学、桥头小学、三益小学、龙沙小学、大沙小学、鱼池小学、联心小学、苗苗幼儿园、爱哆啦幼儿园、黄水中学、黄水小学、枫木小学、石家小学、冷水小学、临溪中学、临溪小学、黎家小学、河嘴小学、芭蕉小学、王家小学、石柱中学、实验小学、双庆小学、职教中心、回龙中学、特校、时代广场幼儿园、石桥子幼儿园、新苗幼儿园、汇景龙湾幼儿园、花漾城幼儿园、温馨幼儿园粼江峰景分园、好望山幼儿园
组长:邹帮文
成员:谭刚、冉卫斌、冉茂盛
督查学校(共34所):西沱中学、西沱小学(含B区)、西沱第二小学、黎场小学、沿溪小学、王场小学、万朝小学、大歇中学、大歇小学、朱水小学、小太阳幼儿园、晶晶幼儿园、鑫艺幼儿园、旺旺幼儿园、星星幼儿园、沙子中学、沙子小学、中益小学、官田小学、永和小学、民族中学、第一初级中学、南宾中学、思源学校、师范附小(含B区)、第四小学、实验幼儿园、财信城幼儿园、小博士幼儿园、 温馨幼儿园、温馨幼儿园时代天骄分园、温馨幼儿园滨河晓月分园、小太阳幼儿园、红苹果园幼儿园
四、督查内容
参见石柱县学校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专项督查表(附件1、2、3)。
五、督查要求
(一)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各校(园)要加强安全工作领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认真做好石柱县校园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切实做好自查自纠,按《督查表》收集整理好相应材料,做到不漏项、不偏差、不零乱,材料有序摆放。
(二)精心组织,确保实效。各校(园)要结合实际,周密安排,细化任务,积极开展校园安全隐患自查工作。对督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暑假前能整改的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暂时不能整改的,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实行闭环管理。
(三)完善制度,监管到位。通过督查要认真查找漏洞,进一步增强安全工作责任意识,加强宣传、教育、培训力度;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坚决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校园长治久安。对学校安全督查工作中责任心不强、监管不到位、检查走过场造成安全事件发生的,将追究其学校负责人和具体责任人的责任。
各教育督导责任区负责将此通知传达到辖区内各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并要求其做好迎检准备。
附件:1. 石柱县校园安全稳定风险隐患督查表
2. 石柱县校舍安全风险隐患督查表
3. 石柱县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督查表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教育委员会
2022年5月12日
附件1
附件2
督查人员签字:
附件3
督查人员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