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教育委员会 关于开展2024年春季学期教育资助政策 宣传工作的通知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教育委员会
关于开展2024年春季学期教育资助政策
宣传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各教育督导责任区:
学生资助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不断加强精准资助,大力推进资助育人,全面落实国家、重庆市各项学生资助政策,推动学生资助工作高质量发展,助力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现将2024年春季学期教育资助政策宣传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各校(园)、各教育督导责任区应通过石柱县应急广播平台、群众会、校园广播、教职工会、班会、家长会、校园网、微信公众号、QQ群、微信群、宣传栏等途径,采取学生和群众喜闻乐见方式广泛开展教育资助政策宣传工作。一是在乡镇(街道)、村社区(居委会)和学校醒目位置张贴《石柱县教育资助政策一览表》(附件1);二是向学生及其家长和群众发放《石柱县教育资助政策宣传单》(附件2),学生或家长签字后交学校存档一份,学生或家长自己保存一份;三是各校(园)要严格执行《石柱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不得要求学生或监护人到所在乡镇(街道)、村社区(居委会)开具家庭经济困难方面的证明,学生家庭经济困难佐证资料由学生或监护人主动提交给学校,申请学生或监护人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作出书面承诺。
二、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各校(园)、教育督导责任区要精心策划,认真开展教育资助政策宣传工作,提高群众对教育资助政策的知晓度和对教育的满意度。要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并于2024年5月31日前将教育资助政策宣传工作总结(开展情况、主要做法、取得的成效等)及开展教育资助政策宣传工作图片的电子文档传至QQ邮箱1475563781@qq.com。对逾期未报的乡镇(街道)、学校(幼儿园)将在全县进行通报批评,并在年终考核时扣取相应的考核分值。因资助标准调整,原文件石教委发〔2024〕63号作废。
联系人:陈园园。联系电话:023-73339370。
特此通知
附件:1.石柱县教育资助政策一览表
2.石柱县教育资助政策宣传单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教育委员会
2024年4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