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县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照顾信息及专项资格信息名单公示
日期:2023-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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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重庆市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渝教考发〔2022〕77号)的文件精神,由考生本人申报,经有关部门审核,现有艾佳艳等4984名考生符合聚居地少数民族(I 类)照顾政策;白廷峰等94名考生符合聚居地少数民族(II 类)照顾政策;艾浙等3132名考生符合国家专项申报资格条件,特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本次暂未公示地方专项和高中毕业生定向培养资格,待有关部门审核完毕后再行公示。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电话、电子邮件或书面形式向重庆市教育考试院、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教育考试中心举报。
1.重庆市教育考试院
举报电话:023-67869200,邮政编码:401147
举报信邮寄地址:渝北区红锦大道 61 号(市教育考试院信访室)。
2.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教育考试中心
举报电话:023-73332156,邮政编码:409199
举报邮箱:469269172@qq.com
举报邮寄地址:石柱县南宾街道万寿大道17号石柱县教委403办公室。
附件:2023年重庆市普通高校招生考生照顾信息及专项资格
信息公示表(石柱县)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教育考试中心
2023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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