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下达重庆市2022年“三·二分段制”和 “五年一贯制”中职段招生执行计划的通知
渝教计发〔2022〕3号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关于下达重庆市2022年“三·二分段制”和
“五年一贯制”中职段招生执行计划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公共服务局),高职院校:
2022年,全市共有101所学校举办“三·二分段制”(含“三·三分段制”人才培养模式)或“五年一贯制”职业教育。经研究,决定安排“中职段”招生计划6.8万人,其中“三·二分段制”6.1万人、“五年一贯制”0.73万人。现将今年分校分专业“中职段”招生计划下达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计划执行过程中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中高职人才培养“立交桥”建设。加强中高职“立交桥”招生专业建设,根据市教委《2022年中职学校招生指南》公布的专业,选择部分专业对接高职院举办“三·二分段制”,高职院校已对外招生专业中重点选择学前教育、护理、养老服务、健康服务、现代服务业等部分专业衔接中职教育试办“五年一贯制”。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2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渝教计发〔2022〕5号)、《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下达重庆市2022年高中阶段教育招生执行计划的通知》(渝教计发〔2022〕2号)精神,按照“总量控制、转段考试、择优录取”原则,结合“计划完成率”“学生录取报到率”“三年巩固率”“中高职转段率”等主要指标,加强计划编制、强化计划管理,增大经费投入,改善办学条件,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全面打通和构建中高职有机衔接的一体化教育。非师范、卫生、司法类高职院校开设的师范教育、卫生、公安专业应经专家评估认可后方可举办,举办或参与举办“五年制”的中职学校不得同时举办“三·二分段制”职业教育。
二、严格审定职业院校招生资格。举办“三·二分段制”或“五年一贯制”的中职学校、高职院校,应经市教委审核同意,未经市教委同意、中职学校与高校双方未签订自愿合作协商一致协议的,不得举办“三·二分段制”职业教育。举办或参与举办“五年制”的,应严格按《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5年重庆市“三·二分段制”和“五年一贯制”中职段招生计划的通知》(渝教计〔2015〕9号)、《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5年中职学前教育专业水平评估情况的通报》(渝教师发〔2016〕6号)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申报2018年中高职衔接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中职段招生计划的补充通知》(渝教职成函〔2018〕21号)有关规定执行。与中职校举办的“三·二分段制”职业教育于今年“转段”的学生,中职学校、高职院校必须严格按当年双方自愿签订的《合作办学协议》执行。中职学校不得滞留“转段”生,高职院校务必统筹安排“转段”生就读高职(专科)。凡中职学校滞留“转段”生,高职院校未统筹安排“转段”生的,一经查实,坚决取消中职学校、高职院校举办“三·二分段制”和“五年一贯制”职业教育资格,且三年之内不得举办。
三、严格审核招生对象。“三·二分段制”或“五年一贯制”中职段招生对象必须是应届初中毕业生(系当年参加我市初升高考试的学生),不得以任何名义招收往届初中、高中毕业生。教育部未安排跨省招生计划的中职学校,不得开展跨省招生。教育类、医药卫生类和司法服务类专业(“三·二分段制”或“五年一贯制”含三年制)不得面向市外招生,市外应届初中毕业学生来渝就读的,不得就读师范教育、卫生专业,也不得转入普通高中。所有就读的注册中职学生按就读学校类别(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划分。在高职院校(属普通高校)就读的注册中职生属普通中专。
举办“三·二分段制”职业教育,中职学校、高职院校在自愿合作基础上签订协议(一年一签,不能与市外高校签协议,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均以市教委下达的分校分专业招生计划为准),其学生前三年必须在中职学校校本部(校区)就读。高职院校举办的“五年一贯制”及中职“转段”学生必须在高职院校校本部(校区)就读,加强学校管理团队、教师队伍建设,各校均不得与校外培训机构人员进行所谓的合作办学,也不得安排在校外班(教学点)就读,一经查实,坚决取消其办学资格,且三年内不得举办“三·二分段制”或“五年一贯制”职业教育。
“三·二分段制”、“五年一贯制”学生(前三年均属中职教育阶段,在市教委职成教处进行中职学历注册,其中,幼儿保育还应在重庆市继续教育中心进行复核注册,强化全市统一管理,确保人才培养规格与质量)。在学生自愿前提下于第四年(2025年)可报名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转段”考试(考核),符合统一划定的录取分数等条件者,升入专科层次高职段学习(“三·二分段制”后二年,“三·三分段制”后三年属高职专科教育阶段,在市教委学生处进行高职专科学籍注册)。“转段”时,高职院校录取的学生,占用2025年高职(专科)招生计划指标。未升入高职(专科)段学习的,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发中职(普通中专或成人中专或职业高中)毕业证书(次年不能再参加“转段”考试考核,但可参加“三校生”升学考试)。非“三·二分段制”、“五年一贯制”学生不得参加“转段”考试(考核),但可参加“三校生”升学考试。
四、强化“中职段”招生计划管理。“三·二分段制”、“五年一贯制”中职段招生计划一经下达,各校必须严格按招生计划及专业执行,未经市教委计划部门同意,任何单位及个人无权擅自调增招生计划,不得擅自增设招生专业。非师范、卫生、公安类中职学校,未经市教委及市级相关部门同意,任何学校的师范教育(含学前教育)、医药卫生、公安类专业学历教育不得进行无计划招生和注册(含“三年制”)。“三年制”中职或高职专科已停止招生的学校,不得举办“三·二分段制”或“五年一贯制”职业教育。分校分专业招生计划,未完成招生计划50%的,调减招生计划,连续两年未完成50%的,取消其招生资格。办学投入不足、办学条件较差,基本办学条件指标未达到国家合格标准,学校办学规模较大的,调减其招生计划数、招生专业数及对接学校数。
各区县、高职院校接此通知后,应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2年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渝教招发〔2022〕6号)精神,按照“五监督”“六统一”“八公开”“十严禁”总要求,进一步规范招生办学秩序,全面实施高中阶段教育招生“阳光工程”,并结合本区县、本校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确保圆满完成今年招生任务。
附件:重庆市2022年“三·二分段制”和“五年一贯制”
中职段招生执行计划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2022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