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教育委员会
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政策: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办法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办法
坚持“两为主”“两纳入”,随迁子女入学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适龄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
2.适龄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居住证明、合法工作证明(市内户籍)和公安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居住证明(市外户籍)等有关材料。
3.小学新生须提供预防接种证明,初中新生须提供小学毕业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