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督导政策: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教育委员会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开展2021年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的通知
各幼儿园(班、点),各教育督导责任区:
为进一步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教督〔2017〕7号)、《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9〕25号)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开展2021年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的通知》(渝教督函〔2021〕10号)要求,决定开展2021年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导评估对象
辖区内面向3—6岁儿童提供保育教育服务的幼儿园(班、点),以薄弱幼儿园、民办幼儿园和乡村振兴地区幼儿园为重点。
二、督导评估重点
以《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办法》为依据,主要对办园条件、安全卫生、保育教育、教职工队伍、内部管理等五个方面(见附件1)开展督导评估。
三、督导评估程序
(一)督前培训
1.培训时间:2021年9月30日09:30。
2.培训地点:渝中实验小学惊鸿会议室。
3.培训内容:督导评估资料收集、系统操作方法等。
4.参培人员
幼儿园(见附件2):园(校)长或分管幼教工作的校级领导、负责办园行为督评系统操作的幼教教师各1人,每园(校)共2人。南小、附小、西沱小学、示范幼儿园、温馨幼儿园等幼儿园的分园须安排人员参培。
教育督导责任区:全体人员(中学教育督导责任区除冉梦云督学外,其他督学不参培)。
5.其他。参会人员提前20分钟进入会场签到,需佩戴口罩。原则上不能请假,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参会,须按程序向主要领导请假并安排人员代会。
(二)幼儿园自查自评。10月15日前,全县所有幼儿园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完成自查自评工作,撰写自评报告,在“教育部办园行为督导评估系统”(https://www.jypg.org.cn/kindergarten/)完成填报工作并提交自评报告。自评报告纸质件加盖幼儿园(学校)公章后交县教委505室,电子件传894739055@qq.com。
(三)县级实地督评。11月5日前,督评专家组按时完成2021年幼儿园办园行为实地督导评估工作。及时在“教育部办园行为督导评估系统”提交督评反馈意见书,督评反馈意见书和督评报告电子件传894739055@qq.com,纸质件签字盖章后交县教委505室。
(四)市级抽查督评。12月20日前,全县所有幼儿园做好市级抽查督评迎检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是推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规范发展的重要举措。各园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安排,确保填报各项数据的准确性及各个平台、系统填报数据的一致性、规范性。
(二)加强整改落实。各园要坚持问题导向、以评促改、以评促建,针对督导评估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建立清单,制定整改措施,对账销号,狠抓整改落实,确保督导评估工作落地见效。
(三)加强督导检查。责任督学要对责任学校(幼儿园)办园行为纳入经常性督导,督促学校(幼儿园)对照问题清单落实整改,进一步规范办园行为,提升保教质量,推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规范发展。
联系人及电话:郎巧红,73205505。
附件:1.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指标
2.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培训参培幼儿园名单
3.时间节点及工作内容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教育委员会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21年9月28日
附件1
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指标与要点
指 标 |
督 导 评 估 要 点 |
一、办园条件 |
1.取得办园许可,证照齐全。 2.幼儿园设置在安全区域,无危房,周边没有安全隐患。 3.幼儿园规模、班额符合相关规定。 4.园舍、户外场地等符合相关规定,区角设置合理。 5.教学、生活、安全、卫生等设备设施齐全。 6.玩教具、游戏材料和幼儿图画书数量充足,种类丰富,并符合国家相关安全质量标准和环保要求。 7.有必要的办园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 |
二、安全卫生 |
1.建立安全防护、检查和卫生保健制度,落实到岗到人。 2.提供安全卫生的饮用水,确保幼儿按需饮用温开水。 3.膳食安全卫生,营养均衡。严格执行食品留样制度。儿童伙食要与成人伙食分开。 4.建立卫生消毒制度,按规定对幼儿餐具、用具、玩具等进行消毒。 5.按要求对教职工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 6.按规定开展幼儿健康检查,建立幼儿健康档案。 7.有传染病防控制度和应对措施,发病率低。 8.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对突发事故有预案和防控措施。 9.校车及使用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
三、保育教育 |
1.遵循幼儿身心发展特点和规律,注重幼儿良好品质和习惯的养成,促进幼儿全面发展。因人施教,为在园有特殊需要的幼儿提供更多的帮助和指导。 2.教师和保育员对幼儿态度亲切、温和,师生关系和谐。教职工无虐待、歧视、体罚和变相体罚、侮辱幼儿人格的行为。引导幼儿形成良好的同伴关系。幼儿情绪积极稳定,快乐活泼。 3.幼儿一日生活安排合理,活动形式多样,动静交替,室内室外活动兼顾。正常情况下,每天户外活动时间不低于两小时。 4.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充分保证幼儿游戏活动时间,鼓励幼儿自主选择游戏。 5.教育活动注重引导幼儿直接感知、动手操作和亲身体验。 6.教育活动涉及健康、语言、社会、科学、艺术各领域,内容适宜,不提前教授小学教育内容。 7.教育活动计划明确,活动方案可操作。活动组织形式灵活恰当。 |
四、教职工 队伍 |
1.教职工数量符合相关标准,资质符合相关要求。 2.注重师德师风建设,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3.教师教研和教职工培训内容适宜、形式多样,培训学时符合相关规定。 4.按规定与教职工签订聘用或劳动合同,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并按规定缴纳相关社会保险,教师队伍稳定。 |
五、内部管理 |
1.实行园长负责制,组织机构、管理机制健全。 2.实行收费公示制度。无乱收费现象。 3.执行财务制度。有独立账目、账目清楚;无挤占挪用经费、抽逃资金情况;儿童伙食费专款专用,无克扣现象。 4.规范招生,无入园考试或测查。 5.家长参与幼儿园膳食、安全、保育教育等方面的管理。 |
附件2
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培训参培幼儿园名单
一、公办幼儿园:示范幼儿园(含玉带河分园)、实验幼儿园、南宾小学附设幼儿园(含隆鑫校区幼儿园)、双庆小学附设幼儿园、渝中实验小学附设幼儿园、华夏小学附设幼儿园、附小幼儿园(含附小财信城校区幼儿园)、第四小学附设幼儿园、华丰小学附设幼儿园、思源学校附设幼儿园、大歇小学附设幼儿园、三河小学附设幼儿园、永和小学附设幼儿园、下路小学附设幼儿园、金彰小学附设幼儿园、三星小学附设幼儿园、六塘学校附设幼儿园、三坪小学附设幼儿园、马武小学附设幼儿园、石流小学附设幼儿园、黄鹤小学附设幼儿园、龙潭小学附设幼儿园、洗新小学附设幼儿园、新乐小学附设幼儿园、沙子小学附设幼儿园、湖镇小学附设幼儿园、中益小学附设幼儿园、官田小学附设幼儿园、金铃乡小学校、悦崃小学附设幼儿园、鱼池小学附设幼儿园、联心小学附设幼儿园、三益小学附设幼儿园、龙沙小学附设幼儿园、崇远小学附设幼儿园、大沙小学附设幼儿园、桥头小学附设幼儿园、黄水小学附设幼儿园、冷水小学附设幼儿园、枫木小学附设幼儿园、石家小学附设幼儿园、王家小学附设幼儿园、临溪小学附设幼儿园、黎家小学附设幼儿园、前光小学附设幼儿园、河嘴小学附设幼儿园、芭蕉小学附设幼儿园、西沱小学附设幼儿园(含玉石校区幼儿园)、西沱二小附设幼儿园、黎场小学附设幼儿园、万朝小学附设幼儿园、石方小学附设幼儿园、王场小学附设幼儿园、沿溪小学附设幼儿园
二、民办园:温馨幼儿园、温馨幼儿园滨河晓月分园、温馨幼儿园粼江峰景分园、(南宾)阳光幼儿园、时代广场幼儿园、花漾城幼儿园、晨曦幼儿园、石桥子幼儿园、汇景龙湾幼儿园、(南宾)新苗幼儿园、(南宾)树人幼儿园、(南宾)希望幼儿园、(南宾)童星幼儿园、金牛幼儿园、财信城幼儿园、育之星幼儿园、观音堂幼儿园、好望山幼儿园、(万安)小博士幼儿园 、(万安)小太阳幼儿园、(大歇)半潮幼儿园、(三河)川主幼儿园、(三河)乐彩幼儿园、下路新月幼儿园、(下路)新世纪幼儿园、悦崃镇苗苗幼儿园、(鱼池)千野幼儿园、(桥头)爱哆啦幼儿园、(西沱)小太阳幼儿园、(西沱)晶晶幼儿园、(西沱)鑫艺幼儿园、(西沱)旺旺幼儿园、(西沱)星星幼儿园
附件3
时间节点及工作内容
工作阶段 |
时间节点 |
具体工作内容 |
责任人 |
督前培训 |
9月30日09:30 |
参加石柱县2021年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培训会 |
园(校)长 |
幼儿园自查自评 |
10月15日前 |
1.收集资料。 2.完成“督评”系统填报。 3.撰写自评报告并上传“督评”系统,自评报告纸质件交教 委505室,电子件传894739055@qq.com。 |
园(校)长 |
县级督评 |
11月5日前 |
1.督评组深入幼儿园开展实地督评。 2.撰写督评反馈意见书,上传“督评”系统。 3.撰写督评报告,纸质件交教委505室,反馈意见书、督评报告电子件一并传894739055@qq.com。 |
督评组组长 |
复评 |
限定时间 |
督促未达标的幼儿园限时整改,并择时完成复评。 |
督评组组长 |
市级抽查 |
12月20日前 |
幼儿园做好迎检准备 |
园(校)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