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教育委员会 关于开展乡村教师岗位生活补助实施情况 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教育委员会
关于开展乡村教师岗位生活补助实施情况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
各校(园):
为做好迎接国家、重庆市和县级专项资金规范使用情况的专项督查审计工作,请各校按县财政局、县教委联合印发的《石柱县2019年乡村教师岗位生活补助实施方案》(石教委发〔2019〕183号,见附件1)要求,对2021-2023年实施乡村教师岗位生活补助执行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完成时间
2024年4月11日前
二、涉及学校
2021-2023年发放乡村教师岗位生活补助的学校,含城区学校
三、上报内容
1. 学校2021-2023年乡村教师发放明细报表(附件二);
2. 2021年-2023年乡村教师岗位生活补助自查自纠工作报告。
四、报表要求
各学校严格按报表格式填写,完成后将电子档发送至邮箱3334952478@qq.com,待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各学校将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的纸质件交教委601室。
五、报告要求
自查自纠工作报告应该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学校监管。详细说明本校乡村教师岗位生活补助发放工作的领导管理机制,包括校级领导的监督与审核、分层分级管理;是否建立有相关的防错纠错制度措施(含措施内容),是否建立追责问责机制,责任人具体是谁,是否存在领导监管不到位,是否挪用专项资金,是否按要求进行公示,是否按月足额兑现等。
(二)动态管理。乡村教师岗位生活补助是针对工作岗位的补助,即在岗时享有,离岗后取消。在执行乡村教师岗位生活补助的过程中,针对教师借出、交流、培训、调出、辞职、辞退、解聘、退休、死亡等特殊情况是否建立台账,是否存在超标准、超范围发放,是否存在未及时停发等情况。
(三)整改措施。针对本次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各校需要在自查报告中反馈整改措施、具体责任人、整改期限。
自查自纠工作报告需学校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交教委601室。
六、其它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防范和惩治在专项资金上弄虚作假,不断提高资金安全监管意识,把乡村教师岗位生活补助这件好事办好、办实。
(二)严明纪律。工资福利关系到教职工切身利益,各单位在自查自纠的过程中务必采取有效手段做好保密工作,涉及的数据、口径、标准、自查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等严禁上网,严禁外传,切实保障此次自查自纠工作平稳进行。
附件:1. 石柱县2019年乡村教师岗位生活补助实施方案
2. 学校2021-2023年乡村教师发放明细报表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教育委员会
2024年3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