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教育委员会 关于开展乡村教师岗位生活补助实施情况 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教育委员会 

关于开展乡村教师岗位生活补助实施情况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

各校(园):

为做好迎接国家、重庆市和县级专项资金规范使用情况的专项督查审计工作,请各校按县财政局、县教委联合印发的《石柱县2019年乡村教师岗位生活补助实施方案》(石教委发〔2019183号,见附件1)要求,对2021-2023年实施乡村教师岗位生活补助执行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完成时间

2024411日前

涉及学校

2021-2023年发放乡村教师岗位生活补助的学校,含城区学校

上报内容

1. 学校2021-2023年乡村教师发放明细报表(附件);

2. 2021-2023乡村教师岗位生活补助自查自纠工作报告

报表要求

各学校严格报表格式填写完成后将电子档发送至邮箱3334952478@qq.com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各学校将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的纸质件教委601室。

五、报告要求

自查自纠工作报告应该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学校监管。详细说明本校乡村教师岗位生活补助发放工作的领导管理机制,包括校级领导的监督与审核、分层分级管理;是否建立有相关的防错纠错制度措施(含措施内容),是否建立追责问责机制,责任人具体是谁,是否存在领导监管不到位,是否挪用专项资金是否按要求进行公示,是否按月足额兑现等。

(二)动态管理。乡村教师岗位生活补助是针对工作岗位的补助,即在岗时享有,离岗后取消。在执行乡村教师岗位生活补助的过程中针对教师借出、交流、培训、调出、辞职、辞退、解聘、退休、死亡等特殊情况是否建立台账,是否存在超标准、超范围发放,是否存在未及时停发等情况。

(三)整改措施。针对本次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各校需要在自查报告中反馈整改措施、具体责任人、整改期限。

自查自纠工作报告需学校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交教委601室。

六、其它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防范和惩治在专项资金弄虚作假,不断提高资金安全监管意识,把乡村教师岗位生活补助这件好事办好、办实。

(二)严明纪律。工资福利关系到教职工切身利益,各单位在自查自纠的过程中务必采取有效手段做好保密工作,涉及的数据、口径、标准、自查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等严禁上网,严禁外传,切实保障此次自查自纠工作平稳进行。

附件:1.石柱县2019年乡村教师岗位生活补助实施方案

2.学校2021-2023年乡村教师发放明细报表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教育委员会    

2024328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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