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国培(2020)”-石柱县新入职教师递进培训项目第三阶段集中培训的通知
石教委发〔2022〕252号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国培(2020)”-石柱县新入职教师递进培训项目第三阶段集中培训的通知
各相关学校,县教师进修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20〕1号)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年“国培计划”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渝教师函〔2020〕5号)等文件精神,根据我县“国培”项目的计划安排,定于9月开展“国培(2020)”-石柱县新入职教师递进培训项目(第三阶段)集中培训。为确保本阶段培训工作的顺利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国培(2020)”-石柱县新入职教师递进培训项目参训学员230人(见附件1)。
二、培训时间
2022年9月27日(周二)、28日(周三)、29日(周四),共3天。
三、报到时间及地点
(一)确需住宿的学员:9月26日(星期一)下午4:00—6:00向班主任申请,各班汇总后由后勤处联系登记入住。
(二)无需住宿的学员:9月27日(周二)上午8:30—8:50在石柱县教师进修校报到并领取相关资料。
(三)班级管理人员
“国培(2020)”-石柱县新入职教师递进培训项目班主任名单(见附件2),班务事宜联系相关班主任。
四、培训方式和内容
(一)培训形式:专题讲座、案例分析、研讨交流、任务驱动。
(二)培训内容:详见《学员手册》课程表。
五、培训费用
本次集中培训阶段,学员培训费、资料费、食宿费由组织单位在国培专项经费中列支,交通费回所在单位按规定报销。
六、培训考核
1.相关学校、承担机构,严格按照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年“国培计划”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石教委发〔2020〕276号)文件精神执行。
2. 参培学员除执行上述考核外,同时严格按照本项目实施方案中的《学员考核评价标准》执行。
七、有关要求
(一)请各项目学校的校长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将其通知到位,督促学员按时报到参加培训,不得缺席。
(二)确需住宿者,凭石柱县教师进修学校出具的住宿单,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指定的宾馆登记入住。若未按规定登记住宿而入住者,其产生的费用由所在学校或本人负责支付。
(三)请自备洗漱用具、饮水杯、常备药品、电脑等个人用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带足衣物。
(四)注重防疫。培训前从疫情高风险区返回的,禁止参训。各学员要加强培训期间的常态防疫工作,严格遵守培训期间的防疫规定,自觉佩戴口罩。
(五)若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训者,需履行书面请假手续,所在学校校长签字、报请县教委分管领导陈景红同志批准,再交县国培办备案(县教师进修学校综合楼209室)。
(六)凡无故迟到、早退、缺席者,县国培办将按国培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七)项目学校校长作为本校参训学员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务必做好学员安全出行,确保安全工作万无一失。
(八)因县教师进修学校条件所限,请勿自驾车辆进入培训场地。
(九)培训事项若有疑惑,请致电石柱县教师进修学校教师发展部马世卫主任咨询。电话:13594966335。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教育委员会
2022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