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21年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21年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校(园)、各教育督导责任区:
根据《重庆市2021年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方案》(渝职改办〔2021〕191号)、《重庆市教育委员会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渝教职改发〔2021〕2号)和《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全县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石职改办〔2021〕57号)要求,现就开展2021年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条件
(一)申报范围。我县各级各类教育事业单位在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且符合相应申报条件的人员。公务员(含参公管理的人员)、离退休人员(以申报人身份证和评委会评审投票表决时间为准)不得参加职称评审。鼓励民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积极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二)申报条件。中小学校教师系列、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教育研究系列、实验技术系列按相应申报条件执行(详见附件1)。其他专业技术系列按照《关于印发<重庆市2021年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方案>的通知》(附件4,渝职改办〔2021〕191号)要求及相关申报条件执行。
二、申报名额
按照评聘结合要求,各单位职称申报名额,应在专业技术岗位空缺数限额内确定。若本次学校仅部分使用空余岗位的,需通过学校校委会集体研究并公示本次拟使用岗位数,于10月26日前书面报县教委人事科602室备案。各单位需先填写《2021年石柱县事业单位岗位使用申请表》(附件5,一式三份)报县教委和县人社审核后,方可组织职称评审。
三、时间安排
(一)高级职称评审
由市教委组织评审中小学校教师系列、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教育研究系列、实验技术系列职称申报材料,应于2021年11月8日前报县教委人事科602室。逾期不予受理。
(二)中初级职称评审
1.由县教委组织评审的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申报材料于2021年11月20日前报县教委人事科602室。逾期不予受理。
2.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教育研究系列、实验技术系列、档案系列等申报材料收取截止时间以各相应的职称评审委员会要求为准(请需提前联系附件3中相应评委会)。
四、工作程序
(一)市教委组织评审的(高级职称)中小学校教师系列、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教育研究系列、实验技术系列,按下列程序进行:
1.个人申报。各单位应指导申报人员,按人事管理权限向所在单位申报,登录重庆市教师职称申报系统网上提交申报材料(网址:http://221.178.107.33:2020)。
2.单位推荐。申报人所在单位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可信、准确、齐备负责,确保网上提交电子件清晰可辨。对申报材料不完整、不清楚、不清晰的,各单位应通知申报人员,在限定时间内一次性补充完善(所有申报材料纸质件由各单位存档备查)。申报人逾期未补充完善的,视为放弃申报。民办学校教师申报职称享有同公办学校同等待遇,学校要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教师申报职称。
各单位应将拟推荐人员的《重庆市×××评审表》(职称申报系统自动生成)和有关材料,在本单位公开场所集中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有条件的还应同时在单位办公平台公示。未经公示的人员不得上报,未经公示的材料不得上传。对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查实无问题的申报评审材料,须由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按职称评审管理权限逐级上报。张贴或者摆放的公示材料应拍照留存备查,公示图片打印出来,校长签字加盖公章上交教委备案。
3.部门审核。由县教委对其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一致性,结合申报条件进行推荐审核,将职称申报系统自动生成的《重庆市×××评审表》《重庆市×××级职称申报人员送审名册》,经县职改办签章后报送。《重庆市×××级职称申报人员送审名册》应同时送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教委纪检组(纪检室)备案。
4.材料受理。市教委职改办受理职称申报材料,按职称系列进行汇总,不按规定程序和时间要求报送的材料,不予受理。
5.组织评审。市教委按市职改办规定,抽取执行评委及评审专家进行评审。实验技术正高级评审与答辩一并进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评审终止:
(1)在评委会评审前,接到投诉举报且查证属实的。
(2)评审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并被查证属实的。
(3)高评委会投票表决时已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6.公示核准。市教委职改办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同步送市职改办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者报市职改办核准发文。
7.复查。申报人对涉及本人的评审结果不服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复查、进行投诉。复查主要核查评审程序是否符合规范,评审过程中有无错看、漏看申报人业绩成果材料造成误判等情况。复查申请须在评审结果公示后2个月内,按职称申报材料报送渠道提出复查申请,否则不予受理。
(二)县教委组织评审中小学教师系列的中初级职称程序按照市教委高级职称评审程序执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实验系列、档案管理系列等中初级职称评审程序以各相应的职称评审委员会的要求为准。
五、申报材料
(一)送市教委职改办的申报材料(高级职称)包括以下电子件和纸质件:
1.电子件:基本资格类、业绩类及其他有关材料。所有印证材料均须具备“三要素”,即:签注“与原件相符”、审核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鲜章)。
申报人不再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强化诚信承诺责任制,由申报人承诺所填学历学位信息真实,所在单位负审查主体责任。在海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通过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认证。论文(著作),须提供封面、目录、正文(著作除外)、版权页的复印件。
2.纸质件:(1)《重庆市×××评审表》(职称申报系统自动生成,一式两份);(2)《重庆市申报教师系列×××级专业技术资格送审名册》(职称申报系统自动生成,一式两份)。
(二)县教委组织实施的中小学教师系列(中初级)评审需上报的材料(纸质件):(1)《重庆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附件8);(2)《中初级职称申报人员送审名册》(附加9);(3)相应验证材料。各验证资料单位审核,所有印证材料均须具备“三要素”,即:签注“与原件相符”、审核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鲜章)。
(三)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实验系列、档案管理系列等中初级职称评审所需材料和要求以各相应的职称评审委员会的要求为准。
六、纪律要求
申报人要认真履行“诚信承诺”,一个年度内通过正常申报渠道(不含各种“绿色通道”评定)只能申报一次职称,且不得违规以兼职、挂靠、假冒等形式通过其他单位申报。
对违反有关规定的申报人、所在工作单位有关人员、 评审专家或评审办事机构工作人员,按《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重庆市职称评审管理办法》(渝人社发〔2021〕25号)进行处理。
七、有关事项
(一)关于申报条件。认真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精神,着力破除“五唯”,促进分层分类评价,突出代表作和标志性成果评价,更加注重师德师风和立德树人表现,以教育教学、人才培养业绩贡献为重点,提高综合评价质量。
(二)关于培训和指导。各单位要组建职称申报推荐工作组,由单位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工作人员3—5人组成,负责本单位申报人员的材料审核工作。申报人数较多的单位,职称工作人员应不少于3人。严格执行回避规定,凡与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客观公正的,应当申请回避。各单位要制定职称推荐工作方案并报我委备案。
(三)关于截至时间。申报人员任职时间及中小学职称教学水平考评合格证有效期的计算截至2021年12月31日。
(四)关于破格申报。按渝职改办〔2021〕191号文件规定,破格申报人员无须再单独提前送审,按规定填写《重庆市职称破格申报表》(附件2),随其他申报材料一同报送。除高校、研究系列外,其他系列均取消论文破格申报条件。
(五)关于几类人员职称申报。援藏援外人员、疫情防控一线人员等申报人员,按渝职改办〔2021〕191号文件规定执行。中小学专(兼)职少先队大队辅导员。按《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青团重庆市委员会重庆市少先队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中小学少先队辅导员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渝教人〔2014〕50号)执行。
联系人及电话:马利华(县教委人事科602室),73332036。
附件:1.教育系统有关系列职称申报条件;
2.重庆市职称破格申报表;
3.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级职称片区评委会
评审范围;
4.渝职改办〔2021〕191号关于印发《重庆市2021
年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方案》的通知;
5.2021年石柱县事业单位岗位使用申请表;
6.渝教职改发〔2021〕2号关于开展2021年职称
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7.石职改办〔2021〕57号关于开展2021年全县
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电子公文;
8.黔江职改办〔2021〕58号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
全区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教育委会
2021年10月20日
附件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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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系统有关系列职称申报条件 | ||||
职称系列 |
相关政策文件 |
文号 | ||
中小学教师 |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申报条件的通知 |
渝人社发〔2016〕99号 | ||
中职教师 |
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 |
渝职改办〔2009〕168号 | ||
教育研究 |
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转发重庆市教育系统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试行)的通知 |
渝职改办〔2013〕107号 | ||
实验技术 |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实验技术人员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的通知 |
渝人社发〔2016〕161号 |
附件2
重庆市职称破格申报表
姓名 |
性别 |
出生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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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学历 |
学位 |
何时何校 何专业毕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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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取得何 专业职称 |
破格申报 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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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何条破格条件 |
符合《×××××申报评审条件》(渝职改办〔××××〕×××号)第×条第×款。 | |||||||
符合破格条件的佐证业绩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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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 意见 |
(公章): 年月日 |
区县主管部门或人事代理机构意见 |
(公章): 年月日 | |||||
区县人力社保(职改)部门或市级主管部门意见 |
盖章: 年月日 | |||||||
说明 |
本表须提交一式2份,并附相关破格材料2份。审核部门留存1份,进入申报材料1份。 |
附件3
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
中级职称片区评委会评审范围
序号 |
评委会名称 |
评审范围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1 |
万州片区 |
万州区、梁平区、忠县、开州区、云阳县、奉节县、巫山县、巫溪县、城口县 |
陈静涵 |
58520665 |
2 |
黔江片区 |
黔江区、彭水县、酉阳县、秀山县、石柱县 |
陈晓梅 |
79221648 |
3 |
涪陵片区 |
涪陵区、南川区、垫江县、丰都县、武隆区 |
张云蕾 |
72259271 |
4 |
渝中片区 |
渝中区、江北区、南岸区、巴南区、渝北区、长寿区、江津区、两江新区 |
师佩华 |
63765136 |
5 |
沙坪坝片区 |
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北碚区、万盛区、合川区、綦江区、高新区 |
姚家和 |
65096670 |
6 |
永川片区 |
永川区、铜梁区、潼南区、大足区、荣昌区、璧山区 |
吴廷颂 |
49822425 |
说明: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级职称片区评委会不得跨系列评审中小学教师、实验技术等系列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