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关于普通话水平计算机智能测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日期:2021-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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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语办〔2010〕16号
重庆市关于普通话水平计算机智能测试工作
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教委、语委办,各高校语委办,各测试站(测试机构):
根据教育部语用司《关于推进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教语用司函〔2010〕72号)的要求,为配合计算机智能测试工作的推进,教育部语用司近期将开始启用新版《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并且将统一全国计算机智能测试网络技术测评费的收费标准。
按照文件要求:定于2010年9月1日起,各级普通话智能测试站新建的机测任务,测试完成后付给安徽讯飞公司的网络技术测评费为6.5元/人次。用于中科讯飞公司智能测评系统测试评分(含测试员劳务费)、测试成绩审核、对比试验以及测试系统升级和维护等方面的支出。各测试站留存的经费统筹用于组织考试及硬件维护。
新版《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为政府提供,免费使用。
在试点期间我市各测试站还应严格执行我市物价局、财政局《关于调整我市普通话水平测试费和国家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工本费收费标准的通知》(渝价〔2005〕413号)的文件要求,即测试站按学生每人8元,其他测试人员每人15元的标准上交市教委,用于普通话推广宣传、测试工作指导、开展测试科学研究、组织业务培训、巡考等费用的支出。普通话测试收费标准:参加测试人员收取测试费每人每次50元。在校学生参加测试减半收取测试费,贫困学生参加测试免收取测试费。
各测试站要本着服务社会、服务师生的宗旨,认真做好测试工作,严格执行收费标准,自觉接受物价、财政的监督检查。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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