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秋至2022年春学年度师德师风考核工作的通知
石教工委发〔2022〕31号
中共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关于做好2021年秋至2022年春学年度师德师风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校(园),各教育督导责任区:
为切实规范教师从教行为,引导教师潜心立德树人、涵养高尚师德,不断提高我县教师的师德水平,努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崇师德、正师风、转作风,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育人环境,进一步健全师德师风建设保障机制、约束机制和激励机制,更好地树立教师良好形象,促进教育系统行风进一步好转,根据县委教育工委《关于在全县教育系统开展师德专题教育暨“讲政治、守规矩、尽职责”师德师风建设活动的通知》(石教工委发〔2021〕22号)以及《关于印发〈石柱县教育系统作风建设年暨师德师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石教工委发〔2022〕8号)等文件要求,现就做好2021年秋-2022年春学年度师德师风考核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各中小学(含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县职教中心、教师进修校、特校、幼儿园(含民办幼儿园)在职教职工(顶岗教师、未入编特岗教师备注标明)。
二、考核内容、等次及比例
(一)考核内容
见《石柱县教职工师德师风量化考核评分表》。
(二)考核等次及比例
考核等次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次。教职工师德考核优秀等次人数控制在本单位参加考核人员总数的20%以内;学校若无符合优秀标准的人员可以不评优秀。
三、考核要求及结果应用
按照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精神,各校园应将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的第一标准。各校园要高度重视师德师风考核工作,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公平、公正、公开评价每一位教师,并及时公示考核结果。要将师德师风考核结果运用于教师年度考核及评先评优,年度考核拟确定为优秀、拟推荐表彰的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等首先要看师德考核是否为优秀。学校考核小组考核后,要及时在校务公开栏公示,并将每位教职工的《石柱县教职工师德师风量化考核评分表》(附件1)存入学校师德师风建设专项档案材料备查。
四、特殊情况的处理
借出人员由借用单位向其原单位提供情况,由原单位考核确定等次。
五、考核材料上报要求
各校根据考核结果填写《石柱县在职教职工师德师风考核结果备案名单》(附件2),将附件2电子件以学校命名后发送到邮箱:573243304@qq.com,纸质件由学校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2022年7月20日前将(附件2)交到县教委秘书科(401室)备案。
附件:1.石柱县教职工师德师风量化考核评分表
2.石柱县在职教职工师德师风考核结果备案名单
中共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2022年6月16日
附件1
石柱县教职工师德师风量化考核评分表
考核项目 |
评价标准 |
评价细则 |
考核扣分 |
1.政治坚定,依法执教 |
1.认真参加政治学习和师德师风学习;2.不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和信息;3.崇尚科学,反对邪教,不搞封建迷信活动;4.合理表达诉求,不违规上访。 |
有下列情形分别扣分:(1)无故不参加学校安排的政治学习一次扣3分;(2)妄议中央大政方针和决策部署一次扣20分;(3)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和信息一次扣20分;(4)通过课堂、讲座、论坛、网络及其他渠道发表、转发错误观点,或散布虚假信息、不良信息扣10分;(5)搞封建迷信活动一次扣10分;(6)不采取合理方式表达诉求,违规上访情节较轻一次扣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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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作积极,爱岗敬业 |
1.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2.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认真做好教学常规各项工作;3.坚持立德树人,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4.服从学校工作安排。 |
有下列情形分别扣分:(1)出现教学事故,按一般、较大、重大教学事故一次分别扣10分、15分、20分;(2)不服从学校安排一次扣6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一次扣10分;(3)干扰、破坏正常教育教学活动或学校其他活动一次扣10分;(4)教学常规不认真,违反《石柱县中小学教学常规管理办法》相关要求一次扣5分;(5)随意调课一次扣2分,随意停课一次扣5分;(6)随意占用思政和音体美劳科等课程一次扣2分;(7)教学实绩长期低劣,学生、家长或服务对象测评满意度低于70%一次扣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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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关爱学生,尊重学生 |
1.关心爱护全体学生;2.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3.师生关系融洽;4.不歧视差生;5.家校沟通好。 |
有下列情形分别扣分:(1)侮辱、体罚、变相体罚学生一次扣10分,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一次扣20分;(2)歧视差生,导致学生辍学1人扣直接责任人15分,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一次扣直接责任人25分;(3)班级管理涣散,班风学风差,家长反映强烈,一次扣直接责任人10分;(4)未开展家访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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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勤奋学习,业务精通 |
1.树立优良学风及终身学习理念,刻苦钻研业务,努力提高教学水平;2.坚持教学创新,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效果; |
有下列情形分别扣分:(1)未经同意不参加学校安排的业务培训和教研活动一次扣3分;(2)参加各类培训,培训考核结果不合格一次扣5分;(3)继续教育年度审核不合格扣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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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团结协作,热爱集体 |
1.关心集体,维护集体荣誉和利益; 2.同事间团结协作,相互帮助; 3.爱护集体财物; |
有下列情形之一一次扣10分:(1)通过网络或其他公共平台发布诽谤、污蔑单位和个人的失实或夸大信息;(2)恶意辱骂、殴打领导、同事、家长、群众的;(3)在校内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制造矛盾的(4)故意损坏或非法侵占单位公共财物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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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情操高尚,为人师表 |
1.言传身教,以身作则; 2.模范遵守社会公德; |
有下列情形分别扣分:(1)组织或参与涉黄涉毒活动以及传销、诈骗活动的扣20分;(2)在公共场所打牌赌博、酗酒闹事或从事其他有损教师形象的活动,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并受到相关部门处理一次扣20分;(3)违规泡酒敛财的,一次扣20分;(4)在招生、考试、考核评价、职称评聘、教研科研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次扣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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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志存高远,廉洁从教 |
1.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求; 2.自觉遵守中央和市、县廉洁自律相关规定; |
有下列情形分别扣分:(1)索要或者违反规定收受家长、学生财物一次扣20分;(2)强制或引诱学生购买教辅资料并从中牟利一次扣20分;(3)违规乱收费一次扣20分;(4)组织、动员学生参加有偿补课,家教家养或者参与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被查实扣20分;(5)违反相关规定,受相关部门通报批评或其他处理一次扣15分,受党内、行政警告处分一次扣10分;(6)违反市、县招生政策和招生纪律,动员介绍学生到县外学校就读一次扣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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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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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一票否决 |
1.不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2.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发生意识形态事件和安全责任事故; 3.参加邪教组织; 4.组织、策划、参与非法上访。 |
有下列情形之一,师德师风考核直接确定为不合格结论: (1)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公然违背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言行,或在网络及其他公众平台攻击、污蔑、损害党和国家及领导人形象;(2)道德败坏、做有悖师德伦理的事;(3)不履行岗位安全职责,对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4)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遭遇突发事件、学生安全面临危险时刻,抛弃学生、擅离职守的;(5)参加邪教组织;(6)组织、策划、参与非法上访;(7)违反相关规定,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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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师德师风考核实行扣分制,总分为100分;2.教职工师德师风考核得分在90分及以上为优秀,80—90分(不含90分)为良好,60—80分(不含80分)为合格,60分(不含60分)以下为不合格。
附件2: 石柱县在职教职工师德师风考核结果备案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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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2022 |
年度 |
总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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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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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长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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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领导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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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单位名称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文化程度 |
政治面貌 |
参加工作时间 |
岗位类别 |
考核 等次 |
奖惩情况说明 |
备注 |
示例 |
XX中学 |
马XX |
女 |
1983-02 |
本科 |
中共党员 |
2004-08 |
事业专技 |
优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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