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教育委员会 关于做好2025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校(含民办学校):
为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认真落实全市教育大会工作部署,全面加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工作,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益,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5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渝教基函〔2025〕2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做好2025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推进基础教育规范管理提升年行动工作部署,深入实施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不断完善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和公民同招入学政策,持续提高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办好人民满意的基础教育。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依法入学。2025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凡年满6周岁及以上儿童,应当依法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就读特殊教育学校和条件不具备的乡镇(街道)教学点的儿童可推迟到7周岁。确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当年度入学的,可向县教委申请缓学或休学。上一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未入学的,须重新提出入学申请。
(二)坚持免试入学。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学校不得通过文化课考试、测试等方式选拔学生,不得收取学生个人简历或视频音频等个人展示材料,不得以各学科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培训证明等作为录取依据。
(三)坚持规范公平。统一使用“教育入学一件事”招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线上录取,确保程序公正、过程公开、结果公平,实现阳光招生、阳光录取、阳光入学。任何学校和机构违反招生政策承诺择校入学、提前入学的,视为违规招生行为,一律无效。
(四)坚持公民同招。严格落实国家、市级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的规定要求,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同步招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县教委统一管理,在统一时间同步开展招生工作。
三、招生办法
(一)公办学校招生入学
1. 公办小学城区新生入学实行“三对口”,即学龄儿童与父母的户口、房屋产权证明和实际居住地一致,在对口学校入学。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无自购房,自出生日起户籍一直挂靠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与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招生服务区常住的,视为符合“三对口”入学条件。
农村地区以学龄儿童户籍为主要依据,在对口学校就读。
2. 公办初中招收户口在本县内小学毕(结)业生,不招收已在初中或职业中学就读的在校学生。
南宾街道和万安街道行政区域内有正式学籍的小学毕业生,采取摇号的方式分配到石柱第一初级中学、民族中学校、南宾中学校、回龙中学校、思源实验学校。
其余乡镇(街道)中学按照划定区域在入学一件事平台招生(各初中学校的招生计划及招生区域见附件3)。
3. 县外返乡生由县教委统筹安排。
(二)民办学校招生入学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报名申请入学。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县教委统一管理,与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同步招生,招生范围为县域内的小学毕业生。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的,采取登记注册方式直接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由县教委统一组织电脑摇号,全程接受监督。具体实施办法由县教委制定。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由公办学校兜底。
各校严格执行县教委核定的招生计划,不得超计划招生。
(三)特殊群体入学
1. 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进城务工、经商等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小学由县教委统筹安排到华丰小学、双庆小学、华夏民族小学。中学由县教委统筹安排就读学校。
(1)进城务工子女报名登记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用人单位(在县城区域内)为劳动者购买了社会保险的:①用人单位为劳动者购买的两个月及以上的社会保险流水账单并加盖鲜章(社保部门打印);②公安机关出具的适龄儿童和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居住证明;③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
用人单位(在县城区域内)未购买社会保险的:①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②公安机关出具的适龄儿童和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居住证明;③务工合同;④工资单(不少于6个月)。
(2)经商的须提供:①营业执照;②公安机关出具的适龄儿童和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居住证明;③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
(3)随迁子女报名时须提供:①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②公安机关出具的适龄儿童和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居住证明。
2. 残疾儿童入学。大力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就便安排适龄轻度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对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学校就读的安排送教上门,依法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极个别情况特别严重的残疾儿童、少年,须按相关规定依法办理缓学手续。
3. 其他特殊群体子女。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援藏干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华侨、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由县教委细化操作程序,严格教育优待照顾政策对象范围,全面落实教育优待政策。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按照《新重庆人才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执行。专门学校招生,由县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组织评估后,按有关规定适时办理。
城市建设中拆迁户子女按与政府签订的拆迁协议在指定学校就读;配住廉租房、公租房的,其子女在辖区对口学校入学。
(四)城区招生区域划分
1. 南宾小学招收南宾街道横街社区、新开路社区、正街社区、老街社区内的适龄儿童,招收康德、气象局片区的适龄儿童(街心花园康德到民族中学对面的老交警队以东,民族中学对面的老交警队到关门岩公园以北)。
2. 石潼小学招收土地塝以上(含土地塝)到老团结村、勇飞、八一到河坝场区域内(包括隆鑫花漾城、人民小区、1号天街、公园1号)的适龄儿童,招收南宾街道黄鹤村辖区的适龄儿童,招收大面坡组、红庙组的适龄儿童。
3. 师范附属小学招收万安街道下街社区、红卫社区(不含南宾小学的招生区域)、较场坝社区(不含第四小学的招生区域)的适龄儿童。
4. 砫蒲小学招收天泉公路黄泥组至麦斯特至中坝大桥以南到银子洞河沟城南社区的适龄儿童,黄鹿村的适龄儿童。
5. 第四小学招收万安街道城南社区(不含砫蒲小学招收范围)的适龄儿童、旗山A桥与中坝大桥之间较场坝社区的适龄儿童。
6. 渝中实验小学招收南宾街道城东社区内的适龄儿童(不含石潼小学的招生区域)。
7. 华夏民族小学招收南宾街道红井社区、城北社区辖区内的适龄儿童。
8. 双庆小学招收双庆社区(不含石潼小学的招生区域)、粼江峰景片区的适龄儿童,招收南宾街道梁峰村、红星社区及靴井组至鸭庄的适龄儿童。
9. 华丰小学招收万安街道华丰社区和宝坪村辖区内的适龄儿童。
10. 思源实验学校招收万安街道龙坪社区、沙谷村辖区内的适龄儿童。
注:下路街道银河社区的适龄儿童可选择就读思源实验学校或下路小学;万安街道灯盏村的适龄儿童可选择就读思源实验学校或华夏民族小学。
四、时间安排
1. 子女信息维护。4月23日起,所有申请2025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的学生家长,登录“渝快办”网站(https://zwykb.cq.gov.cn)“义务教育入学”专栏或“渝快办”APP“教育入学一件事”专区,在线完成子女信息维护,具体批次时间安排见附件2。若发现有关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家长应凭有效证件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并修正。
2. 正式网上报名。2025年5月22日至5月29日网上集中报名。民办学校报名时间为6月17日至6月19日。公办、民办学校只能填报一所,不能兼报。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由县教委统一组织摇号。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摇号时间为6月20日,公办学校原则上于6月20日前(含6月20日)完成摇号。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须在6月20日18:00前登录系统进行入学确认;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由公办学校“兜底”,防止学生辍学。
3. 网上审核录取。对已完成正式网上报名的,县教委和学校在10个工作日内对相关证件材料和报名信息逐项进行核验。全县2025年7月3日前完成入学审核验证。
4. 结果查询确认。县教委根据招生工作安排,完成网上报名信息核验后,及时告知家长通过登录专栏或专区查询报名录取结果并予以确认。全县适龄儿童和家长应在2025年7月7日前完成入学确认。
5. 发放入学通知。2025年7月10日前,全县各学校将通过“渝快办”陆续发放电子入学通知书,生成入学“报到码”。家长可以对入学通知书进行查看、下载、打印,并按学校通知办理入学手续。
对因错过报名时间等特殊原因未完成网上报名的适龄儿童,学校要主动服务,按照县教委招生政策做好线下报名入学登记工作,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入学权益。
6. 城区初中通过摇号确定入学。(摇号时间另行通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校要成立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专班,加强系统谋划工作部署,稳步推进“教育入学一件事”市级管理平台应用,切实履行对招生入学工作的管理、指导、监督和检查工作职责。健全与人口变化相适应的义务教育学位资源统筹供给调配机制,科学预测入学需求,优化区域义务教育学校布局,加快已规划的义务教育学校建设进程。各校要健全常住人口学龄儿童摸底调查制度,全面掌握行政区域内适龄少年儿童入学需求,尤其是城区学校要针对学龄人口统筹谋划,切实做好招生入学工作,提升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水平。
(二)科学制定招生计划。各学校要结合实际因校施策,合理控制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规模,科学制定招生计划,严格控制和合理调整大校额和超大校额。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不得出现大班额,按照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初中每班不超过50人招生。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落实均衡编班规定,不得按学生的学业成绩进行分班,均衡配置教学师资,促进教育公平。招生期间,县教委对城区可能新增大班额的学校进行预警提示,坚决防止产生新的大班额。
(三)实施阳光招生。2025年5月20日前,通过政府网站、主流媒体等发布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招生对象、招生范围、招生办法、监督举报电话、日程安排等,宣传义务教育阳光招生政策。
(四)做好招生报名服务。要坚持惠民有感,用好“教育入学一件事”市级管理平台实行一网通办,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则,清理取消水电气费等无谓证明材料;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严禁采集家长职务和收入等信息。严禁学校利用“渝快办”以外的APP、小程序随意反复采集学生相关信息。要按照招生时间节点和流程,科学引导家长错峰报名。对于无法进行网上报名的家庭,各学校应设立线下报名登记服务点,提供有关技术支持和指导,确保在招生高峰期有足够的人员提供线下服务,协助适龄儿童少年家长网上报名。
(五)强化控辍保学工作。要持续巩固“义务教育有保障”攻坚成果。对无故未按时报到入学的,要加强家校联系,及时了解情况,切实做好疑似辍学学生劝返复学工作。对家庭困难、身体残疾、随迁子女、留守儿童、返乡儿童等特殊学生群体,以及有学习困难、外出打工等辍学高风险倾向的学生,建立健全“一对一”关爱帮扶机制。高度关注在“私塾”“读经班”等社会培训机构接受教育或在家接受教育的学生,对未按《义务教育法》规定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学校要立即启动义务教育学生控辍保学工作机制,对其法定监护人发放劝返通知书,切实落实失学辍学学生劝返、登记和书面报告责任。
(六)加强学生学籍管理。各校要按照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重庆市义务教育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做好小学新生注册和初中新生学籍接续工作。严格落实学生“人籍一致,籍随人走”要求,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和小学毕业生未被录取等现象,严禁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专门学校学生学籍保留原对应学校。
(七)强化政策宣传。在招生入学关键环节和关键时间,及时、准确、全面做好招生入学核心政策和群众关心政策的宣传释疑工作,加强舆论引导,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对不实招生信息要及时辟谣、释疑解惑。
(八)严守招生纪律。各中小学校要认真做好新生招生工作,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适龄儿童入学,严格遵守招生工作纪律(见附件1)。违者按《中共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招生行为和严肃招生纪律的通知》(石委教发〔2023〕3号)文件有关规定追责问责。义务教育阶段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不得超过招生计划(见附件3、附件4)。对违反招生政策和纪律要求的学校和个人,一经查实,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示约谈、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违规招生学校纳入年终工作考核。对出现违规招生问题的民办学校,依法依规核减招生计划,并纳入年检重要考核指标,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
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结合本校实际制定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招生工作结束后,各学校要及时对招生入学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形成2025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情况报告,于7月20日前报县教委教育科。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何苗,023-73200379,15330300438。
附件:1. 教育部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
2. 2025年石柱县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日程安排
3. 2025年秋季公、民办中学招生区域及计划表
4. 2025年秋季城区公、民办小学新招一年级计划表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教育委员会
2025年5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教育部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
一、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
二、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
三、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
四、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
五、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
六、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
七、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八、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
九、严禁初高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高考成绩排名、宣传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
十、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附件2
2025年石柱县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日程安排
时间 |
工作内容 |
4月23日起 |
子女信息维护。所有申请2025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的学生家长,登录“渝快办”网站(https://zwykb.cq.gov.cn)“义务教育入学”专栏或“渝快办”APP“教育入学一件事”专区,在线完成子女信息维护。 |
5月22日至5月29日 |
网上报名。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家长,在专栏或专区进行入学报名。 |
线下登记。因无法操作、错过报名时间等特殊原因未完成网上报名的适龄儿童少年,可前往学校线下登记点进行入学报名,并按要求录入报名系统。 | |
6月17日至6月19日 |
民办学校线上报名。 |
6月20日 |
民办摇号。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由县教委统一组织摇号。 |
7月3日前 |
材料审核。各学校对完成正式网上报名的适龄儿童、少年及家长的证件材料进行审核。 |
网上录取。各学校完成网上报名信息审核后,及时录取,并告知家长在专栏或专区查询录取结果。 | |
7月7日前 |
确认入学。家长通过登录专栏或专区确认录取结果。 |
7月10日前 |
发放录取通知。各学校通过“渝快办”发放电子入学通知书。 |
附件3
2025年秋季公、民办中学招生区域及计划表
序号 |
学校 |
招生区域及数量 |
计划 人数 |
计划 班数 |
1 |
民族中学 |
南宾街道1662人、万安街道1642人。 |
590 |
12 |
回龙中学 |
590 |
12 | ||
石柱第一初级中学 |
800 |
16 | ||
南宾中学 |
640 |
13 | ||
思源实验学校 |
684 |
14 | ||
2 |
西沱中学 |
西沱镇309人,黎场乡15人,王场镇15人,沿溪镇36人,万朝镇6人(大歇中学、三河中学)。 |
381 |
8 |
3 |
下路中学 |
下路镇111人,三星乡8人。 |
119 |
3 |
4 |
三河中学 |
三河镇152人。 |
152 |
4 |
5 |
大歇中学 |
大歇镇50人,龙沙镇50人。 |
100 |
2 |
6 |
马武中学 |
马武镇73人,黄鹤镇27人,龙潭乡3人,洗新乡1人,新乐乡14人。 |
118 |
3 |
7 |
沙子中学 |
沙子镇30人,冷水镇22人,中益乡15人,金铃乡2人。 |
69 |
2 |
8 |
黄水中学 |
黄水镇71人,枫木镇19人,石家乡17人。 |
107 |
3 |
9 |
悦崃中学 |
悦崃镇53人,鱼池镇46人。 |
99 |
2 |
10 |
桥头中学 |
桥头镇27人,三益乡6人。 |
33 |
1 |
11 |
临溪中学 |
临溪镇131人,王家乡24人,河嘴乡43人。 |
198 |
4 |
12 |
六塘学校(初中) |
六塘乡20人。 |
20 |
1 |
13 |
新城中学校 |
县域内(桥头中学招生区域内学生除外) |
100 |
2 |
14 |
弘文中学 |
县域内(桥头中学招生区域内学生除外) |
200 |
4 |
合计 |
4700(民办招生计划除外) |
106 |
注:各校初中严控每班不超过50人。
附件4
2025年秋季城区公、民办小学新招一年级计划表
序号 |
学校 |
计划 人数 |
计划 班数 |
备注 |
1 |
华丰小学 |
45 |
1 |
|
2 |
第四小学 |
540 |
12 |
|
3 |
民族小学 |
225 |
5 |
|
4 |
双庆小学 |
180 |
4 |
|
5 |
渝中实验小学 |
495 |
11 |
|
6 |
南宾小学 |
450 |
10 |
|
7 |
石潼小学 |
450 |
10 |
|
8 |
师范附小 |
630 |
14 |
|
9 |
砫蒲小学 |
360 |
8 |
|
10 |
思源实验学校(小学部) |
90 |
2 |
|
11 |
精英学校(民办) |
45 |
1 |
县域内(桥头镇、中益乡辖区内学生除外) |
合计 |
3510 |
78 |
注:各校严控每班人数不超过4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