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自评报告
近年来,石柱县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教育强国建设的决策部署,聚焦创建目标,积极开展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创建工作,加快构建“幼有优育、学有优教”的基础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持续打造具有辨识度的学前教育品牌。进一步完善政策保障体系,扩大公益普惠资源,提高保育教育质量,全力推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目前,全县共有幼儿园72所,其中公办园53所,普惠性民办园16所,非普惠性幼儿园3所。在园幼儿总数9189人,其中公办园在园幼儿5468人,普惠性民办园在园幼儿2927人,非普惠性民办园在园幼儿794人。
二、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一)普及普惠水平
1. 指标一: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5%以上。
全县在园幼儿总数9189人,县域内常住人口中3—5岁年龄组人口数10144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1%。
自评结论:达标。
2. 指标二: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0%以上。
全县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在园幼儿8395人,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91%,通过整改可达到100%。
自评结论:达标。
3. 指标三: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0%以上。
全县公办园在园幼儿数5468人,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60%。
自评结论:达标。
(二)政府保障情况
1. 指标一:党委、政府加强对学前教育事业的领导,幼儿园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实现全覆盖。
全县幼儿园党组织覆盖率达到100%,党的工作覆盖率达到100%。
自评结论:达标。
2. 指标二:制定幼儿园布局规划。
根据学龄人口变化趋势和区域居住人口分布,测算学位需求并编制了《石柱县幼儿园布点规划(2015—2030)》。
自评结论:达标。
3. 指标三:把普惠性幼儿园建设纳入城乡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列入本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全县已将普惠性幼儿园建设纳入详细规划。
自评结论:达标。
4. 指标四:每个乡镇(街道)至少开办1所公办中心幼儿园。
全县农村地区乡镇(街道)公办中心幼儿园36所,每个乡镇(街道)达到1所及以上,常住人口3万人以上的乡镇(街道)均已达到2所以上。
自评结论:达标。
5. 指标五:落实《重庆市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小区配套幼儿园与首期建设的居民住宅区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
编制了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2017年后小区配套幼儿园2所(示范幼儿园盛世豪庭分园、示范幼儿园寰宇天辰分园)均已交付使用。
自评结论:达标。
6. 指标六:现有小区配套幼儿园由当地政府统筹安排办成公办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园,且运转良好。
全县小区配套幼儿园共12所,其中公办园2所,普惠性民办园5所,非普惠性民办园3所(好望山幼儿园、育之星幼儿园、时代广场幼儿园)在督导评估前完成整改达标,停办普惠性幼儿园2所。
自评结论:整改后达标。
7. 指标七:做到学前教育财政投入总量“只增不减”,生均学前教育财政投入“只增不减”。
近三年,全县学前教育财政投入总量实现持续增长,分别是评估前一年6779万元、评估前第二年5803万元、评估前第三年4957万元,财政投入较上一年度的增长率分别是评估前一年比评估前第二年增长16.82%、评估前第二年比评估前第三年增长17.07%。
近三年,全县生均一般公共预算学前教育经费分别是评估前一年11011.69元、评估前第二年8631.49元、评估前第三年6464.85元;生均一般公共预算学前教育经费较上一年度的增长率分别是评估前一年比评估前第二年增长27.58%、评估前第二年比评估前第三年增长33.51%。近几年学前教育财政投入总量只增不减,生均学前教育财政投入只增不减。
自评结论:达标。
8. 指标八:落实重庆市公办幼儿园(含企事业单位、部队、高校、街道、村集体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补助标准。
公办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补助标准为:一级园800元/生·年,二级园700元/生·年,三级园600元/生·年。
自评结论:达标。
9. 指标九:落实重庆市普惠性民办园认定标准、补助标准及扶持政策。
普惠性民办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补助标准为:一级园800元/生·年,二级园700元/生·年,三级园600元/生·年。
自评结论:达标。
10. 指标十:落实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和普惠性民办园收费认定标准。
县域内公办园收费标准为:示范园525元/生·月,一级园440元/生·月,二级园350元/生·月,三级园260元/生·月。县域内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收费标准为:一级园440元/生·月,二级园350元/生·月,三级园260元/生·月。
自评结论:达标。
11. 指标十一:幼儿园收费标准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动态调整。
县域幼儿园收费标准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进行了动态调整。
自评结论:达标。
12. 指标十二:各类幼儿园无不合理收费。
全县幼儿园按规定收取费用,并进行公示,无不合理收费。
自评结论:达标。
13. 指标十三:落实公办园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政策,确保教师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同工同酬。
严格落实公办园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政策,保障公办园教师工资待遇。全县现有公办园53所,应为教职工缴纳“五险一金”534人,实际为教职工缴纳“五险一金”534人。公办园在编教职工534人,在编专任教师449人,无非在编专任教师。
自评结论:达标。
14. 指标十四:参照公办园教师工资收入水平,合理确定民办园相应教师工资收入。
全县20所民办园,应为教职工缴纳“五险一金”386人,实际为教职工缴纳“五险一金”386人。
自评结论:达标。
15. 指标十五:落实教育、公安、生态环境、交通、住房城乡建设、卫生健康、市场监管、应急等部门对幼儿园园所、食品、卫生、校车、消防等方面的安全监管责任。
严格落实教育、公安、生态环境、交通、住房城乡建设、卫生健康、市场监管、应急等部门对幼儿园园所、食品、卫生、校车、消防等方面的安全监管责任。
自评结论:达标。
16. 指标十六:在督导评估认定前2年内,无较大社会影响的安全责任事故。
近2年内全县幼儿园未发生较大社会影响的安全责任事故。
自评结论:达标。
17. 指标十七:幼儿园审批严格执行“先证后照”制度,完善年检制度。
全县幼儿园严格执行“先证后照”和年检制度。
自评结论:达标。
18. 指标十八:落实幼儿园基本信息备案及公示制度。
全县幼儿园基本信息均已完成备案,并在政府官网进行信息公示。
自评结论:达标。
19. 指标十九:建立四年一轮覆盖所有幼儿园的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制度。
已完成覆盖所有幼儿园的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形成督导报告并督促整改。
自评结论:达标。
20. 指标二十: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落实到位。
建立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区域内幼儿园实现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全覆盖,责任督学与幼儿园的配备比例为1:3。
自评结论:达标。
21. 指标二十一:全面完成无证园治理工作。
县域已全面完成无证园治理工作,不存在无证园情况。
自评结论:达标。
22. 指标二十二:民办园没有上市、过度逐利等行为。
县域幼儿园无上市、过度逐利等行为。
自评结论:达标。
(三)幼儿园保教质量保障情况
1. 指标一:幼儿园园舍条件、玩教具和幼儿图书配备普遍达到规定要求。
全县所有公办幼儿园园舍条件、玩教具和幼儿图书配备均达到规定要求。
自评结论:达标。
2. 指标二:2017年后规划设计的幼儿园应符合《幼儿园建设标准》。
2017年后规划设计的公办幼儿园12所,包括示范幼儿园寰宇天辰分园、实验幼儿园(二期)、实验幼儿园盛世豪庭分园、南宾街道中心幼儿园、石潼小学附属幼儿园、西沱镇中心校幼儿园、西沱镇玉石幼儿园、西沱镇第二幼儿园、中益乡中心幼儿园、中益乡官田幼儿园、江山月幼儿园(在建)、好望山小学附属幼儿园(在建)等均符合《幼儿园建设标准》。
自评结论:达标。
3. 指标三:区域内85%以上的班额符合《幼儿园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
全县班级356个,标准班额344个,占比达到97%。
自评结论:达标。
4. 指标四:按《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配足配齐各类幼儿园教职工。
各类幼儿园认真落实《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均配齐配足教职工。幼儿园教职工与幼儿比达标幼儿园72所,达标比例为100%;保教人员与幼儿比达标幼儿园72所,达标比例为100%。
自评结论:达标。
5. 指标五:公办园没有“有编不补”的情况,将有限的编制资源重点用于保障专业教师和重点核心岗位人员的引进。
全县公办学校核定编制总额4948名,其中在幼儿园阶段,核定编制数170名,实际占用编制173名;通过动态调配、跨学段统筹等方式,将小学教师充实到幼儿教育一线,保障公办幼儿园在编教职工配备。全县公办幼儿园现有在编教职工534人,其中幼儿园在编人数278人,小学编制交流到幼儿园岗位256人。公办幼儿园没有“有编不补”的情况。
自评结论:达标。
6. 指标六:区域内幼儿园专任教师总数与在园幼儿总数之比不低于1:15。
全县专任教师总数734人,在园幼儿总数9189人,专任教师总数与幼儿总数比为1:13。
自评结论:达标。
7. 指标七:建立健全幼儿园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和定期注册制度,全面落实幼儿园教师持教师资格证上岗制度。
全县专任教师数734人,教师资格证持证率达到100%;全县有园长72人,园长资格证持证率达到100%。
自评结论:达标。
8. 指标八:落实幼儿园(含民办)园长、保教人员定期培训和全员轮训制度。
严格落实幼儿园(含民办)园长、保教人员定期培训和全员轮训制度。
自评结论:达标。
9. 指标九: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幼儿园普遍建立师德教育、考评、奖惩机制。
持续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将师德师风建设贯穿于教师管理全过程,有制度、有措施、有落实,建立师德师风台账,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考核、聘任(聘用)和评优的首要内容。
自评结论:达标。
10. 指标十:近2年内没有发生严重的师德师风事件。
近2年内县域未发生严重的师德师风事件。自评结论:达标。
指标十一:督导区域内幼儿园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的规定,以游戏为基本活动,无“小学化”现象。
县域内幼儿园督导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的规定,以游戏为基本活动,无“小学化”现象。
自评结论:达标。
三、主要做法与经验
(一)强化各类保障
1. 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县级层面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顶层设计并印发《石柱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创建工作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石柱府办发〔2021〕80号)。建立健全主要领导“联校包片”责任制,坚持带头下沉一线、实地调研。2025年以来,县委、县政府专题研究学前教育10余次,召开创建工作推进会6次,全面构建起“政府主导+多元协同”的工作推进机制。
2. 严抓督查问效。坚持将创建工作作为硬指标,纳入政府工作报告及全县民生实事。建立“清单管理、挂图作战、督查销号”机制,动真碰硬动态督查,层层传导压力,确保创建任务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3. 加大财政投入。近三年,全县共投入学前一般公共预算资金21171万元,逐年增加学前教育财政经费投入,切实保障了两个“只增不减”。
4. 保障师资建设。近三年累计招聘学前教育教师44人,培育学前教育市县级骨干教师35人,组织幼儿园转岗教师培训300余人次。严格落实幼儿园(含民办)园长、保教人员定期培训与全员轮训制度,持续提升教师专业素养。创新实施资源整合。积极推行教师转岗、交流机制,鼓励符合条件的小学教师到幼儿园任教,有效补充幼儿园师资,实现区域内师资资源优化配置。
5. 健全监管机制。严格落实幼儿园年检、幼儿园基本信息备案及公示制度,强化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全覆盖开展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全面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
(二)扩容资源供给
1. 规划资源布局。“十四五”期间立项总投资22008.69万元,实际到位总投资15472万元(含债券资金、强国资金、扩大学前奖补资金等),全县公办幼儿园办园条件及设施设备均得到了改善和提升,实现适龄儿童“就近入园”。
2. 拓展学位供给。近年来通过扩容提质、增加学位供给,不断扩展学位供给。新建项目4个,新增学位1530个,幼儿园建筑面积19648.92平方米,运动场地面积7600平方米;改扩建项目3个,新增学位450个,幼儿园建筑面积7205.2平方米,运动场地面积3910平方米;无偿移交小区配套幼儿园2所和原妇幼保健站闲置资产1处,新增学位625个,幼儿园建筑面积6371.67平方米,运动场地面积3420平方米。
3. 推动资源整合。盘活小学富余教师资源,将小学富余教师转岗、交流至幼儿园,解决师资缺口,公办幼儿园全部为在编教师。
(三)提升保育教育质量
1. 构建保教实践体系。以《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为根本遵循,建立基于证据的保教实践指引与支持系统。强化过程性质量评估,引导教师在日常观察、环境创设、游戏支持和师幼互动中,掌握和实施顺应儿童发展规律的教育实践。通过常态化园本教研、案例研修与专业培训,提升教师观察、解读与支持幼儿学习与发展的专业能力,夯实优质保教实践根基。
2. 激活全域发展动能。建立“优质园+”协同发展机制,通过城乡结对、片区教研、集团化办园等方式,推动课程、师资、管理经验的共建共享。加大对薄弱园、农村园、普惠园的专业支持与资源倾斜,利用信息化平台开展远程教研与资源共享,缩小区域、园际差距。深化幼儿园与家庭、社区合作,整合利用本土文化、自然环境等资源,形成育人合力。完善教师专业发展支持体系,创新培训模式,激发教师内生动力,营造尊重儿童、潜心育人的园所文化生态。
3. 破解幼小衔接难题。坚持儿童为本,深入推进幼儿园与小学的双向科学衔接。在幼儿园阶段,将入学准备教育自然融入一日生活与游戏活动,重点培养幼儿健康体魄、积极态度、良好习惯以及基本自理、交往、探究能力,坚决纠正“小学化”倾向。建立常态化幼小联合教研制度,加强教师在儿童发展、课程设计等方面的交流协作。同时开展家长宣传教育,引导树立科学衔接观念,形成家园校协同推进的有效机制。
四、存在问题
(一)小区配套园规范治理方面。好望山幼儿园、育之星幼儿园、时代广场幼儿园3所小区配套幼儿园为非普惠性民办园,需整改达标。目前已制定整改方案和完成社会风评,县司法局正在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待新收费标准确定后,推进小区配套园治理规范,确保评估前整改到位,实现该项指标达标。
(二)保育教育质量方面。城乡、公(民)办幼儿园间保育教育质量有差距,离人民群众期盼和优质普惠要求还有差距。
五、改进措施
(一)持续推进小区配套幼儿园规范治理,确保如期整改达标。
(二)用活学龄人口动态监测机制,结合城镇化进程与生育政策调整,不断优化空间布局与资源扩容,确保学位供给与需求同步增长。
(三)不断深化学前教育“教共体”管理优势,推动城乡优质资源共建共享,不断强化普惠性资源覆盖。
(四)聚焦保育教育质量提升,深化教研改革与课程创新,构建分层教研体系。
(五)强化师资队伍建设,健全教师培养、待遇保障等机制,不断助推幼儿园安全健康优质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