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特殊教育学校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对残疾儿童少年实施义务教育。
2.负责视力残疾听力残疾和智力残疾儿童少年的义务教育。
3.负责视力残疾听力残疾和智力残疾儿童少年的康复训练。
(二)单位构成
本单位为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教育委员会所属级二级预算单位,单位性质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共有独立编制机构1个,其中政府机关0个,事业编制机构1个,独立核算机构1个。本单位共有编制22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22人。2023年末,本单位在职人数22人,其中行政人员0人,事业人员22人。根据石编委发〔2015〕84号文件,我校核定校级领导职数2人,1正1书记、内设机构职数4个,其中:教务处1人,后勤处1人,少先队大队辅导员1 人,教科室1 人。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584.4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84.4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0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 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 万元,事业收入资金 0 万元,上级补助收入资金 0 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资金 0 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资金 0 万元,其他收入资金 0 万元;收入比2023年增加40.36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40.36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584.4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576.75万元,教育支出482.6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2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 24.9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5.64万元;支出比2023年增加40.36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98.07 万元,项目支出减少57.7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84.4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84.45万元,比2023年增加40.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0.9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比2023年增加98.07万元,主要原因是学校公用经费纳入基本支出,主要用于教育经费保障;项目支出93.52万元,主要用于特殊教育资源教室建设、学生贫困补助等重点工作,比2023年减少57.7万元,主要原因是将学校公用经费由项目支出纳入到了基本支出,主要用于教育经费保障。
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保持一致。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比2023年减少(或增加)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3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2023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23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 0 万元,比2023年减少(或增加) 0 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1.2 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1.2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 1.2 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84.45 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3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0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0辆、执勤执法用车0 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0辆、执勤执法用车0 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谭坤 联系方式:023-73376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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