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石柱中学校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 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

2.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教育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市委、市政府工作和县委、县政府对教育工作的部署及要求。

3. 拟订学校发展的长期规划、学年、学期计划并组织实施。

4. 承担普通高中学历教育教学和义务教育初中阶段的教育教学工作,促进基础教育发展。

5. 实施素质教育,推进教育教学改革,为高中教育和职业教育、大学教育和高职教育提供优秀生源,为社会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有用人才。

6.完成县委教育工委、县教育委员会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二)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石柱中学校是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教育委员会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下属单位,为二级预算单位。

根据石委编委发〔20237号文件,我校核定教职工编制534名。根据石委编委发〔202124号文件设党委书记1名(由校长兼任)、专职副书记1名;校长1名、副校长4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23名。其中,办公室主任1名、副主任2名,教务处主任1名、副主任2名,教科室主任1名、副主任2名,德育处主任1名、副主任2名,总务处主任1名、副主任2名,现教处主任1名、副主任2名,体艺卫处主任1名、副主任2名,勤工处主任1名、副主任1名。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12366.7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804.7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442.71万元,事业收入资金0元,上级补助收入资金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资金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资金0万元,其他收入资金119.34万元;收入比2023年增加212.96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360.67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减少158万元,其他收入资金增加10.27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12366.7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9878.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80.5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61.9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45.59万元;支出比2023年增加212.96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720.68万元,项目支出减少507.73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804.7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804.73万元,比2023年增加360.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653.6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比2023年增加720.68万元,主要原因是今年将初高中公用经费纳入了基本支出预算;项目支出2151.08 万元,主要用于公用经费开支、学生资助、校舍维修、乡村教师生活补助、遗属及退休教师生活补助、在职教职工课后服务等重点工作。比2023年减少360.01万元,主要原因是今年将初高中公用经费800万元纳入了基本支出预算,未纳入项目支出预算;新高考改革资金项目比去年多300多万元;学生人数减少,相关的资助项目资金有所减少。

重庆市石柱中学校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三公经费预算5.74万元,比2023年减少1.2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0.24万元,比2023年减少0.76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八项规定缩减三公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5万元,比2023年减少0.5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八项规定缩减三公经费;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38.25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38.2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138.25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38.2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804.73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3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马葱   联系方式:023-73332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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