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第一初级中学校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坚持依法治教、依法治学,贯彻执行县教委的行政规章制度。
2.配合市、县人民政府制定符合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教育法律法规以及本校实际的教育发展规划和学校布局调整规划,并抓好组织实施和落实工作。
3.巩固提高“两基”工作成果和整体水平,配合各级人民政府依法动员、组织适龄少年入学,严格控制辍学。落实教育“双减”政策,全面推进义务均衡教育向优质教育发展。
4.组织开展本校的教育教学科研和教育教学改革,科研兴教,科研兴校。负责对本校教育教学业务的具体管理,负责教育教学管理及教研教改工作,全力推进素质教育实施。
5.按照干部和教师的职数、编制和管理权限,负责本校教师人事管理、继续教育、考核考评等工作。
6.负责本校财务和基建管理,筹措资金,改善办学条件等工作。
7.指导、管理、检查、评价本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提高办学质量和办学效益。按照义务教育课程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认真实施初中的教育教学管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第一初级中学校是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教育委员会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下属单位,为二级预算单位。
根据石委编委发〔2023〕7号,核定教职工编制225名,实际在岗教职工219名。内设教务处、总务处、德育处、办公室、教科室、体卫处、现代教育技术处等七大机构。学校人员编制225人,实有219人,节编6人,退休人员26人。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5421.8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087.5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事业收入资金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资金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资金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资金0万元,其他收入资金334.26万元;收入比2023年减少676.47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减少683.3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增加 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增加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增加0万元,事业收入资金减少327.3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资金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资金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资金0万元,其他收入资金增加334.26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5421.8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4363.4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56.0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51.2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51.10万元;支出比2023年减少676.47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333.86万元,项目支出减少1010.33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087.5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087.58万元,比2023年减少683.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91.0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我校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事业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等;项目支出796.54万元,比2023年减少1017.21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学校公用经费和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由项目支出纳入到了基本支出,学校第一教学楼改造工程等项目完工减少,主要用于日常运转、校舍维修、贫困学生生活补助、课后服务、“双减”等重点工作。
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比2023年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保持一致。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比2023年减少0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3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2023年减少1万元,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减少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23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3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费。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29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2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5.29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2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13.58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3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张明祥 联系方式:023-7333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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