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三河镇小学校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三河镇小学校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 实施小学义务教育;
2. 促进基础教育发展;
3. 小学学历教育。
(二)机构设置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三河镇小学校是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教育委员会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下属单位,为二级预算单位。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2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2021年末,共有独立编制机构1个,其中政府机关0个,事业编制机构1个,独立核算机构1个。本单位共有编制10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106人。2022年末,本单位在职人数106人,其中行政人员0人,事业人员106人。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2,882.88万元,支出总计2,882.88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83.4万元,增长44.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辖区内的大河小学、红名小学、蚕溪小学撤并到三河小学,致使人员增多,人员工资自然调资社保等经费增加、贫困学生补助、学校校舍维护经费、幼儿园建设、足球项目加大投入,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
2. 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2,882.8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16.79万元,增长46.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辖区内的大河小学、红名小学、蚕溪小学撤并到三河小学,致使人员增多,人员工资自然调资社保等经费增加、贫困学生补助、学校校舍维护经费、幼儿园建设、足球项目加大投入,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28.35万元,占98.1%;事业收入17.07万元,占0.6%;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37.45万元,占1.3%。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3. 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2,853.25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853.77万元,增长42.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辖区内的大河小学、红名小学、蚕溪小学撤并到三河小学,致使人员增多,人员工资自然调资社保等经费增加、贫困学生补助、学校校舍维护经费、幼儿园建设、足球项目加大投入,其中:基本支出2,415.32万元,占84.7%;项目支出437.94万元,占15.3%;经营支出0万元,占0%。此外,结余分配0万元。
4. 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29.6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9.62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实行国库集中支付,以支代收,所以结余为0。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828.35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862.26万元,增长43.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辖区内的大河小学、红名小学、蚕溪小学撤并到三河小学,致使人员增多,人员工资自然调资社保等经费增加、贫困学生补助、学校校舍维护经费、幼儿园建设、足球项目加大投入。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 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804.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75.1万元,增长45.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辖区内的大河小学、红名小学、蚕溪小学撤并到三河小学,致使人员增多,人员工资自然调资社保等经费增加、贫困学生补助、学校校舍维护经费、幼儿园建设、足球项目加大投入;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39.66万元,增长42.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辖区内的大河小学、红名小学、蚕溪小学撤并到三河小学,致使是学校人员自然增加,调整预算支付工资、绩效、社保等经费中途增加;年初预算时本单位只预算了基本支出,由教育机构统一做项目预算,但决算时将项目收入纳入本单位决算。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 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04.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75.1万元,增长45.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辖区内的大河小学、红名小学、蚕溪小学撤并到三河小学,致使人员增多,人员工资自然调资社保等经费增加、贫困学生补助、学校校舍维护经费、幼儿园建设、足球项目加大投入。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39.66万元,增长42.7%。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年初预算由教委统一核算,调整预算数增加。
3. 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年底无结转结余。
4. 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教育支出1,949.85万元,占69.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39.78,增长38.3%,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辖区内的大河小学、红名小学、蚕溪小学撤并到三河小学,致使工资增长,人员经费支出增加。二是项目支出年初预算由教委统一核算,调整预算数增加。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55.32万元,占12.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6.4万元,增长11.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辖区内的大河小学、红名小学、蚕溪小学撤并到三河小学,人员数量增加,经费支出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127.14万元,占4.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06万元,增长4.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辖区内的大河小学、红名小学、蚕溪小学撤并到三河小学,人员数量增加,经费支出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347.89万元,占12.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34.43万元,增长206.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辖区内的大河小学、红名小学、蚕溪小学撤并到三河小学,人员数量增加,经费支出增加。
(5)其他支出24万元,占0.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4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其他社会公益事业的彩票公益金用于我校少年宫建设4万元,足球基地建设20万元,我单位无年初预算,由上级相关部门进行年初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财政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15.3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396.2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35.32万元,增长76.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辖区内的大河小学、红名小学、蚕溪小学撤并到三河小学,人员增加,经费支出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目标绩效考核、健康费、住房公积金、体检费等。公用经费19.0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05万元,增长46.6%,主要原因是工会经费纳入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人员的增加,较上年商品定额工会经费就有所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职工节假日慰问,工会办公费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24.1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84万元,下降34.7%,主要原因是其他社会公益事业的彩票公益金用于我校少年宫建设和足球基地建设下拨资金较上年减少。本年支出24.1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84万元,下降34.7%,主要原因是其他社会公益事业的彩票公益金用于我校少年宫建设和足球基地建设下拨资金较上年减少。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三公”经费支出”。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2年度未做三公经费预算,因此未发生“三公”经费支出。 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22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原则进行预算,2022年以未做“三公”经费预算。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费用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费用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2年度未做三公经费预算,因此未发生“三公”经费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2年度未做三公经费预算,因此未发生相关经费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公务车辆,因此没有经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公务车辆,因此没有经费支出。
公务接待费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校本年度无公务接待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我校本年度无公务接待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22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未发生变化。本年度培训费支出8.1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3万元,下降15.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派出培训人数、次数小幅减少。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5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5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5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5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主要用于笔记本一台的采购。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校对农村义教营养改善计划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良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89.19万元,执行数为89.1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2022年资助学生828人次,确保学生正常生活和学习,保障学生身心健康,减轻了家庭负担,确保义务教育工作正常开展。
(二)绩效自评结果。
1. 绩效目标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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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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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名称 |
农村义教营养改善计划 |
联系人及电话 |
马建伟189****168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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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
县教委 |
预算单位 |
028011三河小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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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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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资金执行率(%) |
执行率未达100%原因、下一步措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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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总金额 |
82.6 |
89.19 |
89.19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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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市级支出 |
82.6 |
89.19 |
89.19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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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助区县 |
0 |
0 |
0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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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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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三河小学及辖区学生976名学生正常学习和生活,提高其身体素质,确保义务教育工作正常开展,保障学生身心健康。 |
提高学生生活水平,保障学生身心健康,确保义务教育工作正常开展。2022年资助学生828人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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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年度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较多的原因,下一步改进措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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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益人次 |
人次 |
=828 |
8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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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时间 |
年月 |
≦2022年12月 |
2022年1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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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均成本 |
元 |
=1000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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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率 |
%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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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家长满意度 |
% |
≧90%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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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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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我单位为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教育委员会下属二级预算单位,2022年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由部门统一开展。
3. 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我单位为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教育委员会下属二级预算单位,2022年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由部门统一开展。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无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马建伟 023-733720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