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小博士幼儿园申请变更举办者、办学地址及幼儿园名称的批复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教育委员会

关于同意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小博士幼儿园申请变更举办者、办学地址及幼儿园名称的批复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小博士幼儿园:

你园交来的关于申请变更举办者、办学地址及幼儿园名称的相关材料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相关规定,经材料审核及现场核验,同意你园作如下变更:

一、举办者由张胜变更为樊丽红。

二、办学地址由南宾街道园林街72号变更为南宾街道万寿大道4号(汇景龙湾)27幢。

三、幼儿园名称由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小博士幼儿园变更为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安锦星幼儿园。

特此批复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教育委员会   

              202691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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