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批准变更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小博士幼儿园举办者、办学地址及幼儿园名称的公示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教育委员会

关于拟批准变更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小博士幼儿园

举办者、办学地址及幼儿园名称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教育部<关于印发民办学校举办者变更审批程序优化指引>的函》以及《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民办幼儿园设置审批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通过对申报材料审核及实地核验,经研究,拟批准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小博士幼儿园变更举办者、办学地址及幼儿园名称。现将变更情况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2026825日至831日(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有关意见以书面形式向我委反映。(联系电话:73200379;受理地址:万寿大道17号)

附件:拟批准变更举办者、办学地址及幼儿园名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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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变更举办者、办学地址及幼儿园名称情况

幼儿园原名称

拟变更名称

幼儿园原地址

拟变更地址

幼儿园原举办者

拟变更举办者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小博士幼儿园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安锦星幼儿园

南宾街道园林街72

南宾街道万寿大道4号(汇景龙湾)27

张胜

樊丽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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