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学生资助中心 2025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须知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学生资助中心

2025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须知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以下简称生源地贷款)是国家的惠民政策,是国家开发银行向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学生发放的信用助学贷款。实施生源地贷款有利于缓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经济压力、提高学生自理自助能力。确保每一个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失学

一、贷款政策

(一)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

根据《重庆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渝教财发〔201910)文件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如已脱贫户学生、脱贫不稳定户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残疾学生、孤儿(含特困学生)、烈士子女学生边缘易致贫户学生、突发严重困难户学生等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大学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支出。

石柱县外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毕业的学生,今年首次申请生源地贷款,需提供家庭经济困难材料:一是已脱贫户、脱贫不稳定户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户和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登录“重庆市脱贫农户公开查询”系统,网址http://cqfzfp.com:8100/plbd/loginPublic,打印贫困证明;二是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烈士子女、孤残学生、残疾人子女需提供对应贫困类别的证明材料;三是因突发事件等其他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由学生提供相关材料,但严禁学生和家长到政府或村委开具贫困证明。

)贷款金额

生源地贷款政策,学生就读大学期间,本专科含预科学生每人每年可以申请办理学费和住宿费贷款,最高可贷款20000研究生最高贷款25000元,基本满足每年的学费和住宿费需要。借款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应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用,读书期间财政全额贴息。

)贷款期限

照全日制本科、专科就读年限加15年确定,贷款期限最长为22年。贷款学生大学毕业当年开始,5年内为宽限期,宽限期内学生可以只付利息,不还本金;毕业的第6年开始至第15年为本息偿还期,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在每年1220日前偿还当年应还的贷款本金和利息。

)利息计算

学生在校期间,贷款利息由国家财政全额补贴;贷款学生毕业当年91日起,利息由贷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承担。

(五)还款方式

1. 提前无利息还款贷款学生在毕业当年的91之前提交提前还款申请并还款成功将不承担贷款利息

2. 升学延期还款贷款学生升入高一级学历教育学习,须携带学生身份证、录取通知书等,于当年731日前到石柱县学生资助中心办理就学信息变更手续,若不进行信息变更,银行将毕业后未还本金开始计息;休学、转学、留级、退学、开除、死亡等也需要进行相关的信息变更

3. 正常还款即年度还本息按照学生的贷款合同约定,毕业后没有结清本金的,贷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务必在每年111日至1220日期间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查看自己需还利息及分期本金(也可电话到石柱县学生资助中心查询当年应还本息),进行支付宝还款或到石柱县学生资助中心刷POS机刷卡还款。全年除了每月最后5天、每天23点至24点等特殊时间段除外,其他时间段可尝试进行主动还款,具体以所查询的代理结算渠道终端显示状态为准。

4. 提前(部分)还款每月都能申请提前还款一次,既可全部还款也可部分还款(部分还款需为500元以上,且为100元的整数倍)。同时,提前偿还的本金和利息只能按申请的金额足额扣款或还款

(六)线上还款流程

1.电脑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百度搜索即可)根据网页提示输入相关信息登录。

2.登录后,进入“个人资料维护”界面,点击随时还款签约2023年(含)及以后签订助学贷款合同的学生,无需签约。

3.签约完成后,两种方式还款:一是登录支付宝APP中搜索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小程序,选择在线还款功能,根据相关提示操作进行还款即可二是平安银行/交通银行APP进入搜索“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助学贷款查询,按提示进行操作还款。

    二、生源地贷款学历认定

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的家庭经济困难、入学前户籍在石柱县的大学新生(含预科生)、在校大学生(含在校研究生),均可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高校名单由教育主管部门确定。

以下学生不得申请生源地贷款:一是自学考试、成人高考、函授类的学生;二是当年在高校获得了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高校的助学贷款和生源地的助学贷款不允许同时办理)。

三、生源地贷款资料

(一)首次办理贷款(首贷)

第一种情况:今年高考入学的大学新生次贷款需要的材料

1. 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

2. 借款学生大学录取通知书。

3. 借款学生、借款学生父母(法定监护人户口簿原件,共同借款人不是学生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时,还需同借款人户口簿原件

第二种情况:未申请过生源地贷款的在校大学生次贷款材料

1. 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

2. 已注册的学生证原件(学生证姓名照片页、注册记录盖章页;如果学生证无效或者没有学生证的,可以由学校出具盖章的在校证明代替)。

3.借款学生、借款学生父母(法定监护人)户口簿原件,共同借款人不是学生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时,还需共同借款人户口簿原件。

(二)再次办理贷款(续贷)

已签订过助学贷款合同的学生再次贷款为续贷(必须是已经贷款成功的,即学校已经收到学生所贷款项,否则就要按在校大学生次贷款办理)。办理续贷时,贷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意一方,持身份证均可办理。

四、共同借款人要求

(一)与借款学生的关系

1.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的父母;

2.如果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

3.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应为其法定监护人。

(二)共同借款人户籍与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均在石柱县。

(三)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学生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时,应为25-60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五、办理程序

(一)生源地贷款中心(线下)办理程序

1.首贷学生持贷款材料到石柱县学生资助中心指定位置录入贷款信息,签订并打印《贷款合同》1学生保存)、《受理证明》1交就读高校资助中心录入回执)。续贷学生持本人身份证到石柱县学生资助中心指定位置核对贷款信息,一次性签订并打印《贷款合同》1学生保存)、《受理证明》1交就读高校资助中心录入回执)。

2.首贷学生如果没有预申请,需到县教委学生资助中心签订家庭经济困难《承诺书》。

3.学生应妥善保存《贷款合同》和《受理证明》,并在进入大学报到后将贷款受理证明》沿虚线剪下,上半部分纸质交就读高校资助中心,下半部分纸质自己保管上面有贷款学生在线系统登录贷款支付宝账号和初始密码)。贷款学生一定要提醒、督促就读高校在1030之前做网上回执,否则会导致贷款失败。

(二)续贷线上办理流程

1.贷款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完善个人信息、共同借款人信息,*号内容必填。

2.贷款学生填写续贷金额、贷款原因(下拉选择)、贷款年限剩余在校年限+15),按要求完成续贷声明(注意内容、字数、格式,不写错别字),提交贷款申请,点击“网上签订合同”,进行身份认证,完成远程贷款申请(特别提示:不要点击“现场签订合同”,否则要到窗口重新走一遍类似首贷的流程)。

、违约责任

办理了生源地贷款的学生大学毕业后,如果没有还清贷款本金的,必须按合同约定及时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否则将产生不良征信记录。

(一)学生违约,银行系统上不仅有逾期违约记录,还将被入人民银行的个人征信系统,影响学生将来的工作和生活。

(二)对违约学生,银行将根据逾期本金和逾期天数计收罚息,罚息利率为借款利率的1.3倍,将会增加学生及家庭的经济负担。

(三)对长违约的学生,银行将采取诉讼程序追讨贷款,违约学生将承担诉讼费、律师费及追讨贷款产生的其他相关费用。

、办理贷款的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一)办理时间:202572520251015日(星期六、星期天、节假日休息)高峰时期上班时间725日至958:00-12:00 12:00-18:00;错峰时期上班时间(98日至10159:00-12:00 14:00-18:00

(二)办理地点:石柱县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中心(实验小学幼儿园临街底楼)。

(三)联系电话023-73339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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