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3006-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港航海事事务中心2024年单位预算公开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港航海事事务中心
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承担地方航道管理、水路运输管理、通航管理、港口管理、船舶(含渔船)检验监督管理的事务性工作。
2.承担地方海事管理、船舶管理、防治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管理、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及其他货物的安全监督、船员管理、水路运输战备等方面的事务性工作。
3.承担管辖水域水上交通安全和应急管理的事务性工作;参与行业安全事故和辖区水上交通事故调查。
4.负责航道、航标、通航建筑物等航道设施的养护管理。
5.承担水路交通运输科技创新、推广应用工作。
6.承担法规授权范围内的水路行业生态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监督管理的事务性工作。
7.承担重点物资、应急救援物资和人员以及紧急和重要军事物资水路运输的组织协调工作。
8.承担水路行业信用体系建设、行业统计等工作。
9.参与县域水路交通发展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年度计划编制和实施。
10.承担县交通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构成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港航海事事务中心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其中在编人员10名,设2个内设机构。
1.港航海事事务科。承担地方航道管理、水路运输管理、通航管理、港口管理、船舶(含渔船)检验监督管理、港口经营秩序、港口企业安全生产的事务性工作。承担水路交通运输科技创新、推广应用工作。承担有关船舶管理、船员管理、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及其他货物的安全管理、船舶防治污染管理和地方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水路运输战备等方面的事务性工作;承担行业信用体系建设、行业统计等工作;参与行业安全事故和辖区水上交通事故调查。承担法规授权范围内的水路行业生态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监督管理的事务性工作。
2.西沱工作站。承担港口码头、渡口渡船日常现场安全监管工作;承担重点物资、应急救援物资和人员以及紧急和重要军事物资水路运输的组织协调工作;承担地方水上交通管理监控系统运行监控;承担水位、气象、应急救援等通航安全信息转递工作;承担管辖水域应急管理、地方水上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的事务性工作。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319.1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19.10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00万元,事业收入资金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资金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资金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资金0.00万元,其他收入资金0.00万元;收入比2023年增加53.39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53.39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370.9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00万元,教育支出0.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0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0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39万元;支出比2023年增加81.48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3.41万元,项目支出增加78.07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19.1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7.19万元,比2023年增加81.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6.9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比2023年增加3.3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龄增加;项目支出140.24万元,主要用于水路运输管理支出、其他交通运输支出重点工作,比2023年增加78.07万元,主要原因是水路运输管理相关项目增加。
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3.76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重点工作,比2023年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项目无预算收入。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4.55万元,比2023年减少0.00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比2023年减少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公务接待费0.55万元,比2023年减少0.00万元,主要原因是例行中央八项规定;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0万元,比2023年减少0.00万元,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比2023年减少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购置费。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0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0.24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3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余朋林 联系方式:023-73361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