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3007-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以县交通局的名义,统一行使交通运输领域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执法职能。
(一)承担交通运输领域综合行政执法的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工作。
(二)承担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地方航道行政、港口行政、地方海事行政的执法职能。组织、协调公路超限运输治理执法工作。
(三)承担公路、水运等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及执法职能。
(四)承担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工作。
(五)完成市总队和县交通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本单位设置综合科、法制科、工程质量监督大队、案件处理室和执法一、二、三、四、五大队等九个科室。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1193.4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93.4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0万元,主要是2022年预算纳入交通局统一核算,无独立核算数据。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1193.43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5.7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0.49万元,交通运输支出963.64,住房保障支出63.53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0万元,主要是2022年预算纳入交通局统一核算,无独立核算数据。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93.4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93.43万元,比2022年增加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37.33万元,比2022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预算纳入交通局统一核算,无独立核算数据;项目支出256.1万元,比2022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预算纳入交通局统一核算,无独立核算数据。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万元,比2022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36.5万元,比2022年减少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2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0.5万元,比2022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预算标准未改变;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万元,比2022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预算标准未改变;公务用车购置费20万元,比2022年增加2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未购置公车。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75.53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为2022年预算纳入交通局统一核算,无独立核算数据。
(二)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42.4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7.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1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42.4 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7.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1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56.1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2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8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 8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1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刘露 联系方式:023-73322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