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300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公路事务中心 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公路事务中心
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 职能职责
1.承担县境内国、省、县道公路管护工作。
2.承担管护公路危险路段、桥、涵的监测和灾害抢险、整治及修复工作。
3.承担管护公路绿化及其管护工作。
4. 承担管护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公路标志、路面标线等公路沿线设施的设置和维护工作。
5.承担国省道路网运行管理、公路行业安全和应急管理、公路战备的事务性工作。
6.承担公路行业生态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监督管理的事务性工作和行业信息化有关工作。
7.承担公路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和行业统计等工作。
8.承担公路行业有关科技项目研究、技术引进与开发、转化、应用工作。
9.承担县交通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构成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公路事务中心是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设4个内设机构、3个片区养护站,机关本级人员编制66人,实有62人,余编4人,退休176人,离休1人,遗属47人。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4462.1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462.1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2年减少52.5万元,主要是本年度公用经费人均预算及公路养护项目预算减少。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4462.1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3584.29万元,教育支出预算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544.8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106.0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61.9万元,交通运输支出3749.32万元。支出预算较2022年减少52.5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570.41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减少622.91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462.1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462.14万元,比2022年减少5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69.57万元,比2022年增加570.4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标准调整,社会保障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预算增加,主要用于保障本单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2792.57万元,比2022年减少622.91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度项目结转资金减少,主要用于石柱县境内国省县乡道公路建设及养护重点工作。
本单位2023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11万元,比2022年减少4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2年相比无变化;公务接待费1万元,比2022年减少4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减少接待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比2022年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2年相比无变化。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8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4.8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584.29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2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5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刘靖 联系方式:023-73326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