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3001-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交通局(本级) 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交通局(本级)
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交通运输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组织起草审查涉及交通发展的规范性文件,制定有关的实施细则、管理规定和改革方案,并监督执行;负责交通运输经济运行监测,研究交通运输业发展趋势和重大问题;指导交通行业的体制改革和结构调整。
2.拟订全县综合交通发展战略,构建综合交通运输网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规划、综合交通建设规划和公路、水路交通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公路建设、航运发展、港口布局、岸线使用、枢纽站场、运力调整等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交通行业综合统计工作;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订有关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3.综合平衡全县交通运力,构建全县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组织公路、水运、公共客运等交通各种运输方式,协调中央垂直管理的海事、民航、邮政、铁路等管理机构的涉地相关工作。
4.承担全县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制定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指导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
5.承担长江水域以外地方水域交通安全监管责任,指导及协调全县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救助打捞、通信导航及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和协调船员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地方管理水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6.负责提出全县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县政府规定权限审批和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所属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
7.承担全县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拟订公路、水路工程建设项目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全县公路、港口、码头、航道、枢纽站场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并指导其养护和维护;监督交通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
8.承担交通运政、路政、港航、执法管理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责任。
9.推动交通行业科技进步,负责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在交通行业的推广应用;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组织和管理交通运输行业信息化建设;指导交通行业职业技能和技术培训工作。
10.指导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协调全县交通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和处置;按规定组织协调重点物资、紧急客货运输和高峰客运;承担交通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11.负责交通行业对外交流工作,指导利用外资工作;组织开展国际交流合作。
12.承担交通行业精神文明建设责任,负责交通行业宣传工作。
13.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
本单位为财政全额拨款行政单位。其中机关行政编制13名,机关后勤服务人员事业编制1名;局长1名,副局长3名。科长(室主任)职数8名。
本单位内设8个机构处室,分别是办公室、规划科、财务审计科、组织人事科、建设管理科、行政许可服务科、应急管理科、养护运输科。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20619.8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034.6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905.58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 .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379.60万元,上年结转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5300.00万元。收入较2022年减少10695.85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拨款增加134.42万元,公用经费拨款减少14.67万元,项目经费拨款减少10815.6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20619.8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4.76万元,教育支出预算0.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92.9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20.06万元,交通运输支出预算14272.0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预算905.5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24.49万元,其他支出预算5300.00万元。支出预算较2022年减少10695.85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119.75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减少10815.60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414.2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414.23万元,比2022年减少44.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7.87万元,比2022年增加119.75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4016.36万元,比2022年减少164.18万元,主要原因是交通运输管理项目减少,主要用于公路水路运输、公路养护、公路建设等重点工作。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6205.5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6205.58万元,比2022年减少10651.42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项目预算减少,主要用于公路及铁路项目建设。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7.31万元,比2022年减少0.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比2022年减少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1.31万元,比2022年减少0.00万元,主要原因是例行中央八项规定,减少接待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0万元,比2022年减少0.00万元,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减少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比2022年减少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购置费。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55.30万元,比上年减少14.67万元,主要原因为厉行节约,机关运行经费标准降低。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8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8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6.8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8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636.76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2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王文君 联系方式:023-73326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