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委员会
航道通航安全措施
按照《重庆市航道管理条例》,在航道范围内倾倒弃物、弃土、弃渣,对航道通航条件造成影响的,由交通综合执法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消除通航安全影响,可( 暂扣其违法作业设备及工具 )。